投诉处理案例:2022年湖北红安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项目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6月2日,由红安县融媒体中心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济南华亚视音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湖北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红安县县级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AC2022073)的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HAC2022073
- 项目名称:湖北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红安县县级平台建设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6月16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济南华亚视音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8号10层1002B2室
- 被投诉人:红安县融媒体中心,地址:湖北省红安县红金龙大道
- 相关当事人: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黄州区东坡大道58号
基本情况
2022年6月2日,红安县融媒体中心收到济南华亚视音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红安县县级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AC2022073)的投诉书。投诉内容指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红安县融媒体中心依法予以受理。
处理依据
红安县融媒体中心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详细审核,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部分不合理条款。为确保公平、公正的采购程序,红安县融媒体中心及时暂停了该项目的采购,并要求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调整后重新启动招标。
处理结果
经过红安县融媒体中心的处理,该项目的采购程序已暂停,并要求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调整后重新启动招标。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红安县融媒体中心及其他相关单位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注重合理性和公正性,确保招标条款的合理性和透明度,避免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情况。同时,应加强与招标代理机构的沟通与协作,确保招标文件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以提高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补充事宜:投诉人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黄冈市财政局或红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红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内容由红安县财政局发布于2022年06月16日。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红安县财政局关于对湖北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红安县县级平台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红安县县级平台建设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济南华亚视音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318号10层1002B2室
被投诉人: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湖北省红安县红金龙大道
相关当事人: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州区东坡大道58号
三、基本情况
2022年6月2日,本单位收到济南华亚视音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红安县县级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AC2022073)的投诉书,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单位依法予以受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单位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详细审核,发现招标文件存在部分不合理条款,已及时暂停该项目采购程序,并要求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调整后重新启动招标。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黄冈市财政局或红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红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红安县财政局
2022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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