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3年潍坊技师学院文化创意管理系设备更新项目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1月11日,由潍坊市本级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济南鑫文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潍坊市技师学院文化创意管理系设备更新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SDGP370700000202202000749
- 项目名称:潍坊市技师学院文化创意管理系设备更新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1月11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济南鑫文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天桥区堤口路名泉春晓C座1103室
- 被投诉人:山东中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宝通街13288号泰和大厦10F
- 相关供应商:
- 地址:(待补充)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 山东中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潍坊技师学院在质疑回复中提出《磋商文件》中第六章评审办法(包二、包三)第三项技术部分第3点的描述是“技术指标、技术性能及货物规格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得基础分20份。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基础分2分,出现8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有负偏离未标明的,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评委在评审这三点的重要依据是:《磋商文件》中的第五章响应文件中的第八项“技术规格偏离表”、第十项“技术文件”及证明材料、第十二项“其他资料”。
- 质疑回复第3、贵公司提供的事实依据是中标供应商的“综合报价明细表”。“综合报价明细表”中的“规格、型号及参数、配置”一栏表中,不仅要求有“规格、型号”,而且也要求有“参数、配置”,然而有的供应商将《磋商文件》中的第四章采购说明及要求中的“包二:音乐实训室”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完全制粘贴,故不能作为技术指标评审的重要依据。
处理依据
根据投诉事项的核实结果,本机关决定废标,并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处理时间:2023年1月11日
处理人:潍坊市本级财政局
处理结果: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情况的发生:
- 评审过程中,评委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进行评审,确保评审依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 在评审中,评委应特别关注技术指标、技术性能和货物规格是否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和采购人的要求,避免出现负偏离情况未标明的情况。
- 供应商在编写综合报价明细表时,应准确填写规格、型号、参数和配置等信息,确保与采购文件要求的一致性。
- 供应商在提供事实依据时,应避免将采购说明及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完全制粘贴,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填写。
以上建议可帮助被投诉人提升采购评审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有效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山东省政府采购投诉潍坊市技师学院文化创意管理系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
SDGP370700000202202000749
二、项目名称
潍坊市技师学院文化创意管理系设备更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济南鑫文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天桥区堤口路名泉春晓C座1103室
2.被投诉人:山东中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宝通街13288号泰和大厦10F
3.相关供应商: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做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1、山东中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潍坊技师学院在质疑回复中提出《磋商文件》中第六章评审办法(包二、包三)第三项技术部分第3点的描述是“技术指标、技术性能及货物规格完全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得基础分20份。每出现1条负偏离,扣基础分2分,出现8条及以上负偏离的,响应情况项不得分。有负偏离未标明的,每项扣5分,扣完为止。”评委在评审这三点的重要依据是:《磋商文件》中的第五章响应文件中的第八项“技术规格偏离表”、第十项“技术文件”及证明材料、第十二项“其他资料”。
2、质疑回复第3、贵公司提供的事实依据是中标供应商的“综合报价明细表”。“综合报价明细表”中的“规格、型号及参数、配置”一栏表中,不仅要求有“规格、型号”,而且也要求有“参数、配置”,然而有的供应商将《磋商文件》中的第四章采购说明及要求中的“包二:音乐实训室”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完全制粘贴,故不能作为技术指标评审的重要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废标,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宜:
潍坊市本级财政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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