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处理案例: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应用及网络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月14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宁夏创展科贸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应用及网络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D640000-20211118153812696
- 项目名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应用及网络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1月1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宁夏创展科贸有限公司
-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27号
- 被投诉人1: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路666号
- 被投诉人2: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业广场A-F段F601室
- 相关供应商:
-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27号
- 当事人:
- 地址:
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制作具有严重的针对性、排他性、技术偏向性,限制了其他优质潜在投标单位,有失公平、公正原则以及本采购项目中招标人对业绩进行限制,对其他潜在供应商存在歧视和差别待遇的质疑投诉。
处理依据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设置、响应程度、设计方案的评审要求及标准等,具有一定不合理性,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的情况。为确保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决定: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对招标文件进行整改后,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经核实处理,根据相关法规,本机关责令宁夏艺术职业学院和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整改,并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应注重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招标文件时避免设置过于针对性、排他性、技术偏向性的要求,确保其他潜在供应商的参与机会。同时,对供应商的评审要求和标准应合理、透明,不应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以确保采购活动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以上为投诉处理案例分析及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4号)
一、项目编号:D640000-20211118153812696
二、项目名称:宁夏艺术职业学院智慧校园应用及网络安全体系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夏创展科贸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27号
被投诉人1:宁夏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同心北路666号
被投诉人2: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业广场A-F段F601室
相关供应商: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文化东街227号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制作具有严重的针对性、排他性、技术偏向性,限制了其他优质潜在投标单位,有失公平、公正原则以及本采购项目中招标人对业绩进行限制,对其他潜在供应商存在歧视和差别待遇的质疑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设置、响应程度、设计方案的评审要求及标准等,具有一定不合理性,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的情况。为确保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一条规定,决定: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定程序对招标文件进行整改后,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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