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中旭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投诉处理案例:学生公寓床改造及搬迁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四川中旭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针对内江师范学院2022年学生公寓床改造及搬迁项目(第一批)(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557)评审结果提出的质疑。经过本机关的审查,本案已经审查终结。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557
- 项目名称:2022年学生公寓床改造及搬迁项目(第一批)
- 处理日期:2022年9月1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四川中旭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双楠大道下段海滨城9座15楼1503
- 被投诉人1:内江师范学院
- 地址:内江市东桐路1124号
- 被投诉人2: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基本情况
四川中旭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对于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针对内江师范学院2022年学生公寓床改造及搬迁项目(第一批)(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557)所作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服,于2022年7月27日向本机关递交投诉书,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为评审委员会对我公司"企业实力、履约能力"项评分因素的评分结果与采购文件规定不符,导致我公司总体得分过低。该项目于2022年6月7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6月28日进行开标和评审,2022年6月29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结果公告。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经本机关审查,投诉事项不成立。因此,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被驳回。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内江师范学院)在项目评审过程中加强对评分因素的准确理解和执行,确保评分结果与采购文件规定一致。同时,建议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提供更加明确和准确的指导,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环境,避免因评分误差导致投诉的发生。
以上是根据用户提供的内容生成的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103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557
二、项目名称:2022年学生公寓床改造及搬迁项目(第一批)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中旭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双楠大道下段海滨城9座15楼1503
被投诉人1:内江师范学院
地址:内江市东桐路1124号
被投诉人2: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中旭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不服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内江师范学院2022年学生公寓床改造及搬迁项目(第一批)(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55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7月27日向本机关递交投诉书,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对我公司“企业实力、履约能力”项评分因素的评分结果有误,与采购文件规定不符,导致我公司总体得分过低。
2022年6月7日,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内江师范学院2022年学生公寓床改造及搬迁项目(第一批)(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557)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6月28日,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2年6月29日,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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