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四川省妇幼保健院2022年政府采购第八批采购项目(三次)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5月19日,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四川创业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四川省妇幼保健院2022年政府采购第八批采购项目(三次)。被投诉人包括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以及相关供应商武汉兴华光电工程有限公司。本案例涉及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7日至5月19日,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投诉事项包括中标方武汉兴华光电工程有限公司的报价嫌疑以及设备注册证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529
- 项目名称:四川省妇幼保健院2022年政府采购第八批采购项目(三次)
- 处理日期:2023年5月1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四川创业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1栋2单元11楼1105室
- 被投诉人1: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被投诉人2: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沙堰西二街290号
- 相关供应商:武汉兴华光电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876号(原243号)华工科技产业大厦4楼403
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于2023年2月7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四川省妇幼保健院2022年政府采购第八批采购项目(三次)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随后,于2023年3月1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了本项目的开标和评审工作。并于2023年3月8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的结果公告,公布了武汉兴华光电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中标供应商。截至目前,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与武汉兴华光电工程有限公司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合同尚未履行,采购活动已暂停。
投诉事项1:投诉人针对中标方武汉兴华光电工程有限公司提出虚报高价、高价中标的嫌疑。
投诉事项2:投诉人指出中标方武汉兴华光电工程有限公司所投的品牌型号(赫尔兹HL-1G)设备阴道治疗手具缺少医疗器械注册证。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经本机关审查,对于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认为不成立。因此,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1-2不成立,本机关根据相关规定驳回了投诉。
处理时间:2023年5月19日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的规避建议,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
- 采购过程透明公正: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被投诉人应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避免引发投诉的可能性。
- 合理定价原则:在报价阶段,被投诉人应遵循合理定价原则,确保报价与市场价格相符,避免虚报高价的情况发生。
- 产品合规性检查:在选择供应商和产品时,被投诉人应加强对供应商和产品的审查,确保所采购的产品符合相关法规要求,避免因产品问题引发投诉。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在类似投诉案件中规避问题,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合规性。被投诉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以提升采购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妇幼保健院2022年政府采购第八批采购项目(三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3〕68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529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妇幼保健院2022年政府采购第八批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创业集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晖西一街99号1栋2单元11楼1105室
被投诉人1: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被投诉人2:四川省妇幼保健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沙堰西二街290号
相关供应商:武汉兴华光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876号(原243号)华工科技产业大厦4楼403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2月7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省妇幼保健院2022年政府采购第八批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2529)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3年3月1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3年3月8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公布中标供应商为武汉兴华光电工程有限公司。截至目前,四川省妇幼保健院与武汉兴华光电工程有限公司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尚未履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中标方武汉兴华光电工程有限公司以超出合理报价数倍价格中标,有虚报高价、高价中标的嫌疑。
投诉事项2:中标方武汉兴华光电工程有限公司所投品牌型号(赫尔兹HL-1G)设备阴道治疗手具缺少医疗器械注册证。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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