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病检测及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4月25日,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成都金灏达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病检测及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0201202109617)的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要求废标。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09617
- 项目名称: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病检测及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二次)
处理日期
2022年6月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金灏达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双楠路389号1幢4层16号
- 被投诉人: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
- 相关供应商1:成都瑞康联众医药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189号15栋5层503号
- 相关供应商2:成都昕铭伦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武科东一路15号3栋1单元2层218、219号
基本情况
成都金灏达科技有限公司对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病检测及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0201202109617)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服,并于2022年4月25日向四川省财政厅邮寄投诉书。四川省财政厅于同日收到投诉书并依法予以受理。经审查,本案已经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为对中标结果的有效性提出质疑,要求废标。根据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的判断,四川省财政厅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四川省财政厅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经过审查和调查,四川省财政厅于2022年6月8日作出处理决定,驳回了成都金灏达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加强对招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招标公告、评审过程、结果公告等环节的公正、透明和合法性。同时,建议被投诉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技术参数和综合评分明细表等关键信息,以减少疑问和争议的可能性。此外,被投诉人应及时回应和解答投诉人的质疑,保持沟通畅通,以维护招标项目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以上为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的投诉处理案例,特此公告。
注:本文案由AI生成,内容由四川省财政厅提供,并对格式和内容进行了修改。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79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09617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病检测及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0201202109617)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金灏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双楠路389号1幢4层16号
被投诉人: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四路大合仓星商界4栋3单元310号
相关供应商1:成都瑞康联众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腾飞大道189号15栋5层503号
相关供应商2:成都昕铭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电商产业功能区管委会武科东一路15号3栋1单元2层218、219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金灏达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病检测及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0201202109617)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4月25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2年4月25日收到,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中标结果的有效性存疑,应予废标。
2021年12月22日,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尘肺病检测及治疗设备一批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510201202109617)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3月18日,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涉案项目更正公告,对部分技术参数和综合评分明细表进行更正。2022年4月7日,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了涉案项目的开标、评审。2022年4月7日,四川中汇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涉案项目结果公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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