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综合康复楼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3月17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银川怡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中标供应商宁夏大明鼎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的中标净水器产品内胆容积和材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7435
-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宁夏民政厅民康医院)综合康复楼项目采购业务用设备(一)
- 处理日期:2022年03月17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银川怡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南、金海明月花园3号楼1号商业房
- 被投诉人: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98号住邦2000商务中心3号楼807室
- 相关供应商:宁夏大明鼎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以东银川江宁国际酒店用品商贸城26号楼1010室
基本情况
投诉人银川怡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称,中标供应商宁夏大明鼎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所提供的中标净水器产品内胆容积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40L,内胆材质也不符合304食品级不锈钢的要求。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本机关经审查认为投诉人的部分投诉事项超出质疑内容范围,部分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因此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2年03月17日
- 处理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产品选型和采购。
- 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
- 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和信誉评估,选择有良好口碑和业绩的供应商。
- 在合同签订前,对供应商提供的样品进行充分检验和测试,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 建立健全的验收制度,对采购的产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以上建议可作为被投诉人的参考,以提升项目执行的质量和规范性,减少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13号)
一、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7435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福利院(宁夏民政厅民康医院)综合康复楼项目采购业务用设备(一)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银川怡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南、金海明月花园3号楼1号商业房
被投诉人2: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98号住邦2000商务中心3号楼807室
相关供应商:宁夏大明鼎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以东银川江宁国际酒店用品商贸城26号楼1010室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中标供应商宁夏大明鼎盛厨房设备有限公司的中标净水器产品内胆容积不符合招标文件40L,内胆材质不符合304食品级不锈钢的要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部分投诉事项超出质疑内容范围,部分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因此,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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