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宁夏大学实验室设备建设提升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02月08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宁夏天畅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中标供应商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未满足招标文件参数弄虚作假。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9194
- 项目名称:宁夏大学实验室设备建设提升项目——音乐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民族与历史学院设备采购
- 处理日期:2023年02月0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宁夏天畅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172号
- 被投诉人2:宁夏泰地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南侧鑫业大厦16楼
- 相关供应商: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4号楼16层1612室
基本情况
投诉人宣称中标供应商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未满足招标文件参数,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投诉人提供的证据材料未能证明相关供应商所投产品存在虚假。结合相关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的所投产品参数的情况,投诉人未提供有利证据印证,因此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据支持,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的详细时间、处理人及处理结果未提供。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在项目投标阶段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参数,并确保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同时,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查和评估,确保供应商的合规性和信誉度,避免出现虚假投标的情况。此外,加强投诉处理机构的监管和规范,确保投诉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整个投诉处理过程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宁夏大学实验室设备建设提升项目——音乐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民族与历史学院设备采购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13号)
一、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9194
二、项目名称:宁夏大学实验室设备建设提升项目——音乐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民族与历史学院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夏天畅电子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172号
被投诉人2:宁夏泰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南侧鑫业大厦16楼
相关供应商: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十街1号院4号楼16层1612室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中标供应商北京中盛国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未满足招标文件参数弄虚作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投诉人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并不能证明相关供应商所投产品存在虚假。结合相关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的所投产品参数的情况,投诉人在没有提供有利证据印证的情况下,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据支持,投诉事项不成立。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02月08日
郑重声明:若非特别声明,本文版权为慧集投标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慧集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