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3年6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监狱灶房无刀化设备采购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6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的艾梦鑫(宁夏)商贸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监狱灶房无刀化设备采购项目存在的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8b80b23e873316e40187357f597e3d3b
-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监狱灶房无刀化设备采购
- 处理日期:2023年06月06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艾梦鑫(宁夏)商贸有限公司
-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 被投诉人1: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监狱
-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
- 被投诉人2: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65号综合楼4楼
- 相关供应商:
- 地址:
- 当事人:
- 地址:
基本情况
投诉人艾梦鑫(宁夏)商贸有限公司投诉称,以下为投诉内容:
-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5种样品,认为不合理,增加了投标人的投标成本。
- 本项目属于集中采购目录清单中的内容,应该由集采机构集中采购。
处理依据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经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核实,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必要的证据支持,故无法成立。
处理结果
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鉴于本案例中投诉人的主要问题在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5种样品以及采购项目的归属问题,被投诉人在类似情况下可以考虑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投诉案件:
- 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和能力,合理确定样品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投标成本增加。
- 在确定采购项目的归属时,要明确集中采购目录清单中的内容,确保符合集中采购的规定,避免因归属问题引发的投诉。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改进采购管理,规避类似投诉案件,提升采购过程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监狱灶房无刀化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29号)
一、项目编号:8b80b23e873316e40187357f597e3d3b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监狱灶房无刀化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艾梦鑫(宁夏)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被投诉人1: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监狱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高闸镇
被投诉人2: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65号综合楼4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5种样品不合理,增加了投标人的投标成本;2、本项目属于集中采购目录清单中的内容,应该由集采机构集中采购。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必要的证据支持,不能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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