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6日宁夏育才中学“互联网+教育”标杆校培育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8月26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宁夏尚信酬勤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宁夏育才中学2022年“互联网+教育”标杆校培育项目(二标段)涉嫌违规行为。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8469
- 项目名称:宁夏育才中学2022年“互联网+教育”标杆校培育项目(二标段)
- 处理日期:2022年08月26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宁夏尚信酬勤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539号力德财富大厦11楼1109室
- 被投诉人1:宁夏育才中学
-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99号
- 被投诉人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 相关供应商:宁夏银帝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 地址:宁夏银川市文化东街246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宁夏尚信酬勤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称以下事项:
- 中标人涉嫌提供伪造、虚假材料应标。
- 中标人涉嫌提供虚假功能演示视频。
- 中标人提供的虚假功能演示视频不能全部满足产品功能。
处理依据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的认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持,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处理结果
本案件经过调查和审议,最终决定:
- 处理时间:2022年08月26日
- 处理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宁夏育才中学及相关单位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潜在的投诉风险:
- 加强项目材料审核:在项目投标阶段,严格审核投标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避免使用伪造或虚假材料。
- 提供真实演示视频:在功能演示环节,提供真实、准确、能够满足产品功能要求的演示视频,避免提供虚假的功能演示材料。
- 保证产品功能符合要求:确保提供的产品功能能够完全满足项目需求,避免出现功能不符或无法满足要求的情况。
以上建议可供被投诉人及同行参考,以提升项目执行的合规性和满意度,并减少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36号)
一、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8469
二、项目名称:宁夏育才中学2022年“互联网+教育”标杆校培育项目(二标段)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宁夏尚信酬勤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大连中路539号力德财富大厦11楼1109室
被投诉人1:宁夏育才中学
地址: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399号
被投诉人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相关供应商:宁夏银帝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文化东街246号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1、中标人涉嫌提供伪造、虚假材料应标。2、中标人涉嫌提供虚假功能演示视频。3、中标人涉嫌提供虚假功能演示视频不能全部满足产品功能。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持,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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