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南石油大学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工程学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成都康邻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工程学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被投诉人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供应商为成都百科荣创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06589
- 项目名称: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工程学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1年11月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康邻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业大道一段1052
- 被投诉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 相关供应商:成都百科荣创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中路6-8号
基本情况
成都康邻科技有限公司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工程学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106589)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于2021年9月27日向四川省财政厅提起投诉。四川省财政厅于同日依法受理该投诉,并已完成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涉及中标公司成都百科荣创科技有限公司所投标的"凝固点实验装置"产品。投诉人认为该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第47第8项产品第1、2、3、4条技术指标要求,属于虚假应标。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7月21日发布更正公告,8月17日组织开标评审,并于8月19日发布结果公告。
处理依据
经审查发现,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四川省财政厅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经过审查,四川省财政厅决定驳回成都康邻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处理时间:2021年11月9日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作为被投诉人的同行,建议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类似投诉案件中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和选择中标供应商,确保产品符合技术指标要求。
- 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和产品质量把控,确保供应商的信誉和产品的可靠性。
- 在招标公告和文件中明确产品技术指标的要求,避免模糊或不准确的表述,以减少投诉的可能性。
- 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处理投诉,并确保公正、透明的处理结果。
以上建议可帮助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升投标采购项目的质量管理和投诉处理能力,降低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率。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1〕147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06589
二、项目名称: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工程学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康邻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兴业大道一段1052
被投诉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相关供应商:成都百科荣创科技有限公司
四、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龙腾中路6-8号
五、基本情况
成都康邻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就西南石油大学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专项工程学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0201202106589)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1年9月2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于2021年9月27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中标公司成都百科荣创科技有限公司所投“凝固点实验装置”产品,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第47第8项产品第1、2、3、4条技术指标要求,属于虚假应标。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发布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7月21日发布更正公告,于2021年8月17日组织开标评审,于2021年8月19日发布结果公告。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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