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天津市财政局投诉处理案例:北疆博物院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4月13日,由天津市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北京昆仑文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北疆博物院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本案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包括投诉人、被投诉人1(采购人)天津自然博物馆、被投诉人2(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以及相关供应商天津伟鹏文博文物预防性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RWZB1-2022167
- 项目名称:北疆博物院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4月13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北京昆仑文保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翔北路航空材料园A区628号楼二层203B
- 被投诉人1(采购人):天津自然博物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1号(与平江道交口)
- 被投诉人2(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11室
- 相关供应商:天津伟鹏文博文物预防性保护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1-1-1410
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 代理机构没有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依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 相关供应商提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均不成立;
- 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缺乏事实依据、程序违法;
- 相关供应商存在大量虚假投标的事实,应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2年9月6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诉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605.7万元。共有6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诉项目的采购活动。经采购人、代理机构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6家供应商均符合资格条件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排名前三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确认,相关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为588.6万元。代理机构先后发布了多次更正公告,最终确定中标供应商为天津伟鹏文博文物预防性保护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5886000元。
经查,投诉事项1、2、3、4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同时,本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投诉项目采购活动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责令采购人废标。
处理结果
本案中,天津市财政局决定驳回北京昆仑文保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同时,责令天津自然博物馆废标。
处理日期:2023年4月13日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及时依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确保程序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 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要进行充分的调查和核实,确保质疑事项有事实依据,并及时进行回复和解释。
- 在质疑答复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确保回复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 加强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防止虚假投标的情况发生,对存在虚假投标行为的供应商要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以上建议旨在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合规性,以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并促进政府采购的健康有序进行。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北疆博物院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投诉处理及监督检查决定公告(津财采投决〔2023〕13号)
一、项目编号
RWZB1-2022167
二、项目名称
北疆博物院可移动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昆仑文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翔北路航空材料园A区628号楼二层203B
被投诉人1(采购人):天津自然博物馆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1号(与平江道交口)
被投诉人2(代理机构):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11室
相关供应商:天津伟鹏文博文物预防性保护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创新六路2号1-1-1410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1.代理机构没有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依法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相关供应商提出的质疑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均不成立;
3.采购人、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缺乏事实依据、程序违法;
4.相关供应商存在大量虚假投标的事实,应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二)审查情况
经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于2022年9月6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投诉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605.7万元。采购过程中,共有6家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诉项目的采购活动。经采购人、代理机构审查和评标委员会评审,6家供应商均符合资格条件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评分得分排名前三位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确认,相关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中标金额588.6万元。2022年10月8日,代理机构发布了上述中标结果公告。2022年11月3日,代理机构发布了投诉项目更正公告,对原中标公告中未公示的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和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2023年1月18日,代理机构再次发布投诉项目更正公告,其中称:“根据《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津财采投决〔2022〕50号),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为:北京昆仑文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5586800.00元。”2023年2月6日,代理机构第三次发布投诉项目更正公告,称:“因质疑成立,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更正为天津伟鹏文博文物预防性保护技术有限公司,中标金额5886000元。”
经查,投诉事项1、2、3、4均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同时,本机关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投诉项目采购活动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天津市财政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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