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4日广西贵港市信访局投诉处理案例: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市信访局新办公场所翻新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月24日,由广西贵港市信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广西坤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市信访局新办公场所翻新装修改造项目中的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GGZC2021-C2-01573-ZJZZ
- 项目名称: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市信访局新办公场所翻新装修改造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月2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广西坤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北流市西埌镇新民街108号
- 被投诉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贵港市仙衣路德宝建材街德宝花城
S-3
幢
2
号楼 - 相关供应商:广西荷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建投大楼6楼603室
- 当事人:无
- 地址:无
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广西坤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送达的关于"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市信访局新办公场所翻新装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1-C2-01573-ZJZZ,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投诉书。投诉人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答复书的回复表示不满,在法定期限内向本机关提起政府采购投诉。本机关已于8月31日作出《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贵财采〔2021〕8号)的处理决定。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贵政复议〔2021〕83号)的文件决定,本案政府采购投诉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本机关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进行了依法进行审查,并已经审查终结。
处理依据
- 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处理结果
-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成立。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该注重以下建议:
- 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和进度符合合同要求。
- 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回应投诉人的疑问和不满,积极解决问题,避免引发投诉纠纷。
- 在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规定,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采购过程。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投诉人对其的信任度。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贵港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1号)
一、项目编号:GGZC2021-C2-01573-ZJZZ
二、项目名称: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市信访局新办公场所翻新装修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坤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流市西埌镇新民街108号
被投诉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仙衣路德宝建材街德宝花城S-3幢2号楼
相关供应商:广西荷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建投大楼6楼603室
当事人:无
地址:无
四、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广西坤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送达的关于“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市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市信访局新办公场所翻新装修改造项目(项目编号:GGZC2021-C2-01573-ZJZZ,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投诉书,投诉人因对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答复书的答复不满,在法定期限内向本机关提起政府采购投诉,本机关已于8月31日作出《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贵财采〔2021〕8号)的处理决定。根据《贵港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贵政复议〔2021〕83号)文件决定,本案政府采购投诉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本机关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对投诉人的投诉事项进行了依法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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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财政局
2022年0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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