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3年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工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由郑州市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湖南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工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评审专家受到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说明,未按照评审标准进行客观、公正、审慎评分。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3-19
- 项目名称: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工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5月16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湖南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495号城市快线大厦21楼
- 被投诉人1: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 被投诉人2: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上路081号
- 相关供应商:郑州泰隆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5幢14层61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工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表示不满,并向郑州市财政局提起投诉。郑州市财政局经审查确认投诉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决定受理并进入调查程序。投诉人主要质疑评审专家在评分过程中存在倾向性和误导性的解释,未按照评审标准进行客观、公正、审慎评分。然而,投诉人在2023年5月12日提交了撤诉申请书,撤销了对该项目的投诉。郑州市财政局依法进行调查并做出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7条第2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30条的规定,郑州市财政局作出如下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处理结果
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郑州市财政局决定终止对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工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的投诉处理。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
- 确保评审专家在评分过程中遵守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分,避免倾向性和误导性的解释。
- 提供清晰、准确的答复和解释,确保与投诉人的沟通畅通,并解决其合理质疑。
- 加强对评审流程和标准的培训和监督,提高评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 在处理投诉时,及时采取合适的措施,确保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和处理。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加强项目管理和规范操作,以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并提升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工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郑财购决〔2023〕6号)
一、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23-19
二、项目名称:郑州职业技术学院学工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南挚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495号城市快线大厦21楼
被投诉人1: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纬四路13号(花园路与纬四路交叉口东50米路北)
被投诉人2: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上路081号
相关供应商:郑州泰隆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316号5幢14层6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经审查,该投诉符合法定必备条件和程序,决定予以受理并进入调查程序。投诉人投诉事项为:评审专家受到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未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进行客观、公正、审慎评分。2023年5月12日投诉人提交撤诉申请书,撤销对本项目的相关投诉。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决定:终止投诉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郑州市财政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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