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定州市农村厕所粪污抽粪车购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由定州市农业农村局和河北福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作为被投诉人,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投诉人。投诉人地址位于上海市虹口区北宝兴路355号1幢3楼307室,被投诉人地址位于定州市中兴西路118号和定州市中兴路世纪写字楼六层。投诉的主要内容包括质疑答复函中的合同要求不合理以及招标文件的设定限制了潜在供应商的参与。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HB2022103260010015
- 项目名称:2022年定州市农村厕所粪污抽粪车购置
- 处理日期:2023年01月11日
- 处理文件编号:定财采投【2023】2号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宝兴路355号1幢3楼307室
- 被投诉人:定州市农业农村局
-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18号
- 被投诉人:河北福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定州市中兴路世纪写字楼六层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定州市农业农村局提起投诉,该投诉被定州市农业农村局受理并通知该项目暂停。投诉事项包括:
- 质疑答复函中要求合同中必须包含小型粪污吸粪车并限制所投产品业绩的内容不合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
- 招标文件设定本项目不允许负偏差的要求不合理,将所有条款设为实质性内容,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经认定投诉事项1和2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依据,定州市农业农村局作出了以下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3年01月11日
- 处理人:定州市财政局
- 处理结果: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在采购过程中注重以下方面的规避措施:
- 合理设定合同要求,避免设置不合理的限制条件,保证公平竞争和潜在供应商的参与。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条款,避免将所有条款设为实质性内容,允许一定的负偏差,以提高供应商的参与度。
以上建议旨在提高采购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减少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促进政府采购的规范运作。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2022年定州市农村厕所粪污抽粪车购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B2022103260010015
二、项目名称:2022年定州市农村厕所粪污抽粪车购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睿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北宝兴路355号1幢3楼307室
被投诉人:定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定州市中兴西路118号
被投诉人:河北福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定州市中兴路世纪写字楼六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受理该投诉并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1、质疑答复函针对“同类项目”补充说明为吸粪车销售合同并且至少包含小型粪污吸粪车不合理,限定所投产品业绩,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投诉事项2、招标文件设置本项目不允许负偏差不合理,将所有条款设为实质性内容,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成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定财采投【2023】2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定州市财政局
2023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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