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界首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小麦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储备用药采购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由界首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处理完毕。投诉人为郑州先利达化工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中标人庐江县柯坦镇兴华惠丰商行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违背了其投标书中签署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JS2022FS0150-7
- 项目名称:界首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小麦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储备用药采购(七包)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2月02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郑州先利达化工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办事处铁路南前程大街东
- 被投诉人1:界首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 地址:界首市东城工业园区
- 被投诉人2: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1706、1707、1708
- 相关供应商:庐江县柯坦镇兴华惠丰商行
- 地址:庐江县柯坦镇陈埠社区陈埠街道南侧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人庐江县柯坦镇兴华惠丰商行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违背了其投标书中签署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处理依据
- 处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处理结果
处理结果如下:
- 处理依据: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在招标活动中,严格按照投标书中签署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供应商诚信承诺书》的内容履行义务。
- 加强对供应商的诚信评估,确保供应商具备良好的信誉记录。
- 加强对招标活动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招标过程。
以上建议可供参考,以提升招标活动的规范性和诚信度,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界首市财政局关于界首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小麦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储备用药采购(七包)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2022FS0150-7
二、项目名称:界首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3年小麦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储备用药采购(七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被投诉人2 | 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4栋1706、1707、1708 |
投诉人:郑州先利达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前程办事处铁路南前程大街东
被投诉人:界首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界首市东城工业园区
相关供应商:庐江县柯坦镇兴华惠丰商行
地址:庐江县柯坦镇陈埠社区陈埠街道南侧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人庐江县柯坦镇兴华惠丰商行在本次招标活动中违背了其投标书中签署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界首市人民政府或阜阳市财政局提出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界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界首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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