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小麦“一喷三防”病虫害统一服务采购项目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农村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莱芜市省农生产资料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供应商为泰安市岳洋农作物专业合作社。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岱岳区农业农村局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因此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SDGP370911000202202000023B
- 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小麦“一喷三防”病虫害统一服务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待填写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莱芜市省农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农高区杨庄镇杨庄村
- 被投诉人: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农村局
-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西段
- 相关供应商:泰安市岳洋农作物专业合作社
-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马庄镇驻地(膏城大道)
- 当事人:/
- 地址:/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岱岳区农业农村局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因此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五十六条、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以及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待填写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当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情况的发生:
- 加强沟通:与投诉人保持及时、有效的沟通,解决问题并及时给予答复,以减少投诉的可能性。
- 严格履行采购程序: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进行操作,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以避免引发投诉。
- 完善质疑与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质疑与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对投诉事项进行及时、公正、客观的处理,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以上建议旨在提升采购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减少投诉事件的发生,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关于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小麦“一喷三防”病虫害统一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SDGP370911000202202000023B
二、项目名称: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小麦“一喷三防”病虫害统一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1.投诉人:莱芜市省农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农高区杨庄镇杨庄村
2.被投诉人: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泰安市泰山大街西段
3.相关供应商:泰安市岳洋农作物专业合作社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马庄镇驻地(膏城大道)
4.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五十六条、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质疑与投诉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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