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建筑室内设计绘图中心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2月22日,由河南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河南中原智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建筑室内设计绘图中心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21-46
- 项目名称: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建筑室内设计绘图中心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2月22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河南中原智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孟州市西虢镇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
- 被投诉人1: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 地址: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祥云路
- 被投诉人2: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5楼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河南省财政厅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 网络互动式交互一体机中以生产厂家授权等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网络互动式交互一体机中内容限制其他品牌参与竞标。
- 计算机配套硬盘保护卡、多媒体教学管理系统、交换机、音响系统以生产厂家授权等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多媒体教学管理系统指向了特定的供应商,且以特定的软件著作权等作为限定条件进行控标。
- 交换机以特定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作为限定条件进行控标。
- 音响系统指向了特定的专利证书和技术标准供应商,以特定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作为限定条件进行控标。
- 采购文件在多项非核心产品的技术规格中设置众多具有倾向性、排他性、歧视性的要求。
-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未对项目质疑函做出任何实质性回复。
投诉人要求停止本次招标活动,删除采购文件中不合理技术要求,并重新编制采购文件。
处理依据
经核实,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河南省财政厅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不成立,本次投诉被驳回。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在招标过程中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公正、透明、公平的原则,避免设置具有倾向性、排他性、歧视性的要求。
- 对投标人实行公平待遇,不得以生产厂家授权等限制竞标参与的范围。
- 鼓励多品牌竞标,避免限制其他品牌参与竞标。
- 在技术规格中避免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软件著作权等限定条件,确保公平竞争环境。
- 对投标人的质疑函及时做出实质性回复,保持沟通畅通。
以上建议可作为参考,希望能帮助被投诉人更好地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16号)
一、项目编号:豫财询价采购-2021-46
二、项目名称: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建筑室内设计绘图中心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中原智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孟州市西虢镇产业集聚区淮河大道69号
被投诉人1: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地址:郑州市新郑龙湖大学城祥云路
被投诉人2: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区商都路27号财信大厦15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网络互动式交互一体机中以生产厂家授权等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2.网络互动式交互一体机中内容限制其他品牌参与竞标。3.计算机配套硬盘保护卡、多媒体教学管理系统、交换机、音响系统以生产厂家授权等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4.多媒体教学管理系统指向了特定的供应商,且以特定的软件著作权等作为限定条件进行控标。5.交换机以特定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作为限定条件进行控标。6.音响系统指向了特定的专利证书和技术标准供应商,以特定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作为限定条件进行控标。7.采购文件在多项非核心产品的技术规格中设置众多具有倾向性、排他性、歧视性的要求。8.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未对项目质疑函做出任何实质性回复。要求:停止本次招标活动,删除采购文件中不合理技术要求,重新编制采购文件。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跟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河南省财政厅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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