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儿童游乐设施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由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江苏康乐玩具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涉及评审专家对投诉人未提供液晶触摸一体机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认定、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评审专家及供应商之间的串通嫌疑,以及中标结果公告未公示液晶触摸一体机型号品牌,导致投诉人无法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2021QHG796
- 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儿童游乐设施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待填写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江苏康乐玩具有限公司
- 住所:江苏省宝应县曹甸工业集中区
- 被投诉人: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 相关供应商:凯奇集团有限公司
-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小京岙村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在本项目中的质疑答复表达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具体投诉事项如下:
- 评审专家恶意认定投诉人未提供液晶触摸一体机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导致投标无效。投诉人认为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评审专家及供应商之间存在恶意串通之嫌疑。
- 中标结果公告中未公示液晶触摸一体机的型号品牌,使投诉人无法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经对投诉事项1、2进行综合分析,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经过调查和评估,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不予处理。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 提前明确招标文件中对于资质认证证书的要求,并确保评审专家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准确、公正的评估。
- 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充分披露相关产品的型号品牌等关键信息,确保投标人和相关利益方能够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以上建议旨在提高招标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投诉和纠纷的发生,同时增强投标人对采购过程的信任感。被投诉人应密切关注投标过程中的细节,并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确保公平公正的招标采购环境。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太原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并财购诉决〔2022〕10号
一、项目编号:2021QHG796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园服务中心儿童游乐设施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康乐玩具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宝应县曹甸工业集中区
被投诉人: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住所:太原市万柏林区南屯路1号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层
相关供应商:凯奇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桥下镇小京岙村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评审专家恶意认定投诉人未提供所投液晶触摸一体机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无效,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评审专家及供应商有恶意串通之嫌疑;中标结果公告产品型号公告不全,未公示液晶触摸一体机型号品牌,投诉人无法知其产品提供资料的真假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认定投诉事项1、2不成立,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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