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8日晋城市城市管理局自来水公司生产调度远控系统改造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月18日,由晋城市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晋城市皓通商贸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晋城市城市管理局自来水公司生产调度远控系统改造项目的违法行为。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1405992021ACS00137
- 项目名称:晋城市城市管理局自来水公司生产调度远控系统改造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月1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晋城市皓通商贸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晋城市城区西环路3385号豪德光彩贸易广场5号楼2层
- 被投诉人:晋城市城市管理局
- 办公地址:晋城市城区文昌西街1669号
- 相关供应商:山西东华聚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晋城市开发区南田石村14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混乱、违法。
投诉事项2:本次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多处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法律中关于程序规定,多处违法违规情形,不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投诉事项3:本项目采购代理购山西明和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专业、对其资质和选择程序产生质疑。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1、3项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二)项、《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该项目作废标处理,责令晋城市城市管理局和山西明和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修改磋商文件,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处理时间:2022年1月18日
处理人:晋城市财政局
根据处理依据,晋城市财政局作出以下处理结果:
- 投诉事项1、3不成立;
- 投诉事项2成立;
- 作废标处理该项目;
- 责令晋城市城市管理局和山西明和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修改磋商文件;
- 要求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晋城市城市管理局)应注重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的学习和理解,确保采购方式合法、规范;
- 确保采购过程中公平、公正、公开,遵循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法律的规定;
- 选择专业、可靠的采购代理机构,并对其资质和选择程序进行严格审核;
- 定期进行内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对采购程序的理解;
- 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和处理投诉,确保投诉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提升采购项目的合规性和透明度,降低投诉风险,并提升公众对采购活动的信任度。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晋城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晋市财购诉决〔2022〕2号
一、项目编号:1405992021ACS00137
二、项目名称:晋城市城市管理局自来水公司生产调度远控系统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晋城市皓通商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晋城市城区西环路3385号豪德光彩贸易广场5号楼2层
被投诉人:晋城市城市管理局
办公地址:晋城市城区文昌西街1669号
相关供应商:山西东华聚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晋城市开发区南田石村14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混乱、违法。
投诉事项2:本次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多处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相关法律中关于程序规定,多处违法违规情形,不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投诉事项3:本项目采购代理购山西明和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专业、对其资质和选择程序产生质疑。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投诉人投诉事项1、3项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二)项、《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该项目作废标处理,责令晋城市城市管理局和山西明和远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修改磋商文件,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晋城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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