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成都投诉处理案例: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宣传物料采购项目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成都晶美佳广告有限公司。投诉涉及的主要当事人为四川体育职业学院和四川军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开展情况、评审结果错误、评审不规范等。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0173
- 项目名称: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宣传物料(第二批)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6月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晶美佳广告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办燎原社区9组政通西路158号13栋14-15号
- 被投诉人1: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
- 被投诉人2:四川军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龙桥路6号132栋7楼
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于2023年3月24日,四川军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随后于2023年4月6日,该公司组织了本项目的磋商和评审,并于4月7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项目的结果公告。然而,截至2023年5月12日,该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未履行,已经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
- 投诉事项1:本项目关于成都晶美佳广告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和商务等要求未得到有效响应的评审结果错误。
- 投诉事项2:本项目评审小组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 投诉事项3:评审专家不客观、不专业、不审慎。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经本机关审核,投诉事项1-3均成立。因此,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并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依据,四川省财政厅于2023年6月9日作出如下处理结果:
- 成交结果无效
- 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
- 在项目开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程序的合规性。
- 评审专家应客观、专业、审慎地进行评审,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确保评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 对于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应及时响应并进行有效处理,保持与投诉方的沟通和协商,以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改进工作,提高项目管理和采购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确保公平竞争和合理采购的实施。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宣传物料(第二批)采购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3〕72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0173
二、项目名称:四川体育职业学院2023年宣传物料(第二批)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晶美佳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街办燎原社区9组政通西路158号13栋14-15号
被投诉人1:四川体育职业学院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寺路8号
被投诉人2:四川军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龙桥路6号132栋7楼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3年3月24日,四川军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3年4月6日,四川军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磋商、评审。2023年4月7日,四川军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3年5月12日,本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未履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本项目关于我公司技术服务和商务及其他要求未按磋商文件有效响应的评审结果错误。
投诉事项2:本项目评审小组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评审。
投诉事项3:评审专家不客观、不专业、不审慎。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3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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