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成都中医药健康旅游推介项目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成都新闻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未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投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156
- 项目名称:中医药健康旅游推介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0月12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新闻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59号成都传媒大厦607
- 被投诉人: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4栋16楼04号
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7月18日,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医药健康旅游推介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156)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2年7月29日,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磋商、评审。2022年8月1日,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2年9月19日,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与成都众和众美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已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首款,成都众和众美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已编制项目展前方案,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投诉人表示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其公司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经审查认为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日期:2022年10月12日
处理机构:四川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在磋商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同时,建议加强对磋商小组成员的培训,提高其对评审规则的理解和操作能力,避免类似的评审误差发生。另外,建议在采购活动中及时沟通和解决相关方的疑问和质疑,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关系,以避免投诉的发生。
以上为根据用户提供的内容生成的投诉处理案例分析,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总结和规避建议的编写。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119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156
二、项目名称:中医药健康旅游推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新闻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159号成都传媒大厦607
被投诉人: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益街38号理想中心4栋16楼04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7月18日,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中医药健康旅游推介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156)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2年7月29日,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磋商、评审。2022年8月1日,四川标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2年9月19日,四川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与成都众和众美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已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首款,成都众和众美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已编制项目展前方案,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磋商小组未按磋商文件第八章“3.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服务方案”所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我公司响应文件“服务方案”评审有误。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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