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成都市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包括投诉人瑞奇尔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被投诉人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被投诉人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以及相关供应商浙江红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中标供应商浙江红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投型号为VF330的VOCs红外气体成像仪存在虚假响应。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13011
- 项目名称:2021年省级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项目编号:510201202113011)包五
- 处理日期:2022年4月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瑞奇尔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1号1栋1单元16层1604号
- 被投诉人1: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 被投诉人2: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 相关供应商:浙江红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高铁路669号综合楼507室
基本情况
瑞奇尔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对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针对2021年省级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项目编号:510201202113011)包五所作出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并于2022年2月2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本机关依法受理并审查,本案已经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涉及中标供应商浙江红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投型号为VF330的VOCs红外气体成像仪存在虚假响应。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基于此,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本机关于2022年4月8日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 处理时间:2022年4月8日
-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标和中标,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标准和要求。
- 在采购过程中,加强对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度的审查,选择有良好口碑和信誉的供应商。
- 对中标供应商的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验证,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预期。
- 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确保公正、公平、透明的处理结果。
以上建议将有助于被投诉人在类似项目中规避类似投诉案件,提高项目的执行效果和信誉度。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52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13011
二、项目名称:2021年省级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项目编号:510201202113011)包五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瑞奇尔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铁佛段1号1栋1单元16层1604号
被投诉人1: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被投诉人2: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88号
相关供应商:浙江红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高铁路669号综合楼507室
四、基本情况
瑞奇尔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不服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2021年省级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项目(仪器设备)(项目编号:510201202113011)包五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2月2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浙江红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投型号为VF330的VOCs红外气体成像仪存在虚假响应。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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