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成都市退役军人工作陈列馆陈列布展项目投诉处理案例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四川佳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提出投诉。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涉及退役军人工作陈列馆陈列布展项目,投诉事项涉及政府采购活动和资质要求的合理性。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969
- 项目名称: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陈列馆陈列布展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2月2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四川佳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1区2028
- 被投诉人: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槐树路2号
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该项目于2022年10月21日至25日,由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工程类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随后,于2022年11月7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了本项目的磋商和评审。然而,在同一天,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了终止本项目的公告,终止原因是"本项目满足磋商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投诉事项:投诉人针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提出质疑。具体来说,投诉人指出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具备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颁发的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项目抽取时已对供应商资质做出了要求。然而,现在磋商文件又以实质性的资质要求通过资格预审抽取的供应商提供,投诉人认为这种要求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况。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成立。然而,由于本项目已经终止采购活动,成立的投诉事项不会影响采购结果。因此,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2年12月28日
-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该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在制定磋商文件时,要确保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合理、公平,并避免实质性的资质要求与资格预审抽取的供应商提供产生差异。
- 采购活动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确保公开透明、公正公平,避免给供应商带来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情况。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在类似情况下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并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169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969
二、项目名称: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陈列馆陈列布展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佳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W1区2028
被投诉人: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三槐树路2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10月21日-25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工程类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供应商。2022年11月7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本项目磋商、评审。同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终止公告,终止原因为“本项目满足磋商文件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标准和要求中★具有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颁发的展陈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抽取时已对供应商资质做出了要求,现在磋商文件又以实质性的资质要求通过资格预审抽取的供应商提供。该要求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鉴于本项目已经终止采购活动,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决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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