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商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四川远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四川省商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招〔2021〕208号)。被投诉人为四川省商务学校。该投诉案件涉及到的相关人物有四川远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和四川省商务学校。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10150
- 项目名称:四川省商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招〔2021〕208号)
- 处理日期:2022年2月1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四川远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富顺县富世镇祥云巷52号
- 被投诉人:四川省商务学校
-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安靖下街33号
基本情况
四川远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四川省商务学校就四川省商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招〔2021〕208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1月3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2年1月4日收到,已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该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违反了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将会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损害国家利益。
2021年12月16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省商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招〔2021〕208号)(项目编号:51020120211015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截至2022年1月13日,涉案项目尚未开标、评审,采购活动已暂停。
处理依据
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涉案项目尚未开标、评审,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2年2月14日
-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 处理结果: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规避以下问题:
- 在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操作,确保采购方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 在评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价格因素,并将其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之一,以避免财政资金的浪费和损害国家利益。
- 在公告发布后,应及时开展采购活动,并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以维护投诉人和其他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并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被投诉人应认真对待投诉案件中暴露的问题,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规避。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23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10150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商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招〔2021〕208号)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远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富顺县富世镇祥云巷52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商务学校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安靖下街33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远建环境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四川省商务学校就四川省商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招〔2021〕208号)(项目编号:51020120211015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1月3日向本机关邮寄投诉书,本机关于2022年1月4日收到,已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该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违反了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将会造成财政资金浪费,损害国家利益。
2021年12月16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四川省商务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招〔2021〕208号)(项目编号:51020120211015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截至2022年1月13日,涉案项目尚未开标、评审,采购活动已暂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涉案项目尚未开标、评审,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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