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重庆垫江监狱二期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6月15日,由重庆市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湖南慈韵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重庆市垫江监狱二期项目基本配套罪犯心理中心、回归中心设施设备及专业装修的相关评审因素存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以下是对该投诉案例的详细分析和处理结果。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CQS23A00342
- 项目名称:重庆市垫江监狱二期项目基本配套罪犯心理中心、回归中心设施设备及专业装修
- 处理日期:2023年6月15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湖南慈韵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宇城朝阳广场T4栋2611
- 被投诉人1:重庆市垫江监狱
- 通讯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二段16号
- 被投诉人2: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228号3幢9-1、9-2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重庆市垫江监狱二期项目基本配套罪犯心理中心、回归中心设施设备及专业装修的相关评审因素不满意,并向重庆市财政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涉及本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的"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评审因素,投诉人认为这些因素对供应商实行了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重庆市财政局依法进行了调查并作出了处理决定。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经调查,投诉事项1、2成立,本项目的中标结果无效。重庆市财政局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依据,重庆市财政局作出了以下处理结果:
- 本项目的中标结果无效。
- 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在进行政府采购过程中注重以下几点:
-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公平公正的采购过程。
- 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要避免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况,确保评审因素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 对投诉事项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和改进。
以上是针对重庆市垫江监狱二期项目投诉处理案例的分析和处理结果,希望对类似情况下的处理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垫江监狱二期项目基本配套罪犯心理中心、回归中心设施设备及专业装修投诉处理决定书2023年第1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重庆市垫江监狱二期项目基本配套罪犯心理中心、回归中心设施设备及专业装修”(项目号:CQS23A00342)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S23A00342采购时间:2023年04月10日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垫江监狱二期项目基本配套罪犯心理中心、回归中心设施设备及专业装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南慈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朝阳街道宇城朝阳广场T4栋2611
被投诉人1:重庆市垫江监狱
通讯地址:重庆市垫江县桂阳街道桂西大道南二段16号
被投诉人2: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1228号3幢9-1、9-2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本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中的相关评审因素,属于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1、2成立,本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被投诉人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财政局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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