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省荣军医院医养康复中心家具采购项目02包、03包资格预审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湖北省荣军医院处理完毕。投诉人为迪欧家具集团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湖北省荣军医院。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湖北省荣军医院医养康复中心家具采购项目02包、03包资格预审活动的质疑不满。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420000-2022-00177
- 项目名称:湖北省荣军医院医养康复中心家具采购项目02包、03包资格预审活动
- 处理日期:2022年04月2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迪欧家具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华园路10号
- 被投诉人:湖北省荣军医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08号
- 相关供应商1:广东中泰家具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为民路156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针对本项目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并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如下:
- 广东中泰公司存在纳税不良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不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 被投诉人没有核查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所提交资料的相关原件,特别是没有核查《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二)》所涉的原件。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进行了调查并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受理后经调查了解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2年04月28日
- 处理人:湖北省财政厅
- 处理结果:投诉被驳回。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在处理政府采购项目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预审,确保供应商具备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
- 在核查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料时,特别是涉及到重要原件的情况下,要认真核实并留存相关证明文件,确保审核过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 加强内部审查机制,确保操作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要求,避免疏漏和错误。
以上是针对本案例中被投诉人的建议,希望能对今后的采购活动中规避类似投诉案件起到参考作用。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对湖北省荣军医院医养康复中心家具采购项目02包、03包资格预审活动(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2-00177)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荣军医院医养康复中心家具采购项目02包、03包资格预审活动(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2-00177)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迪欧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华园路10号
被投诉人:湖北省荣军医院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路208号
相关供应商1:广东中泰家具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为民路156号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为:1.广东中泰公司存在纳税不良记录和重大违法记录,不具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2.被投诉人没有核查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所提交资料的相关原件,特别是没有核查《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二)》所涉的原件。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受理后经调查了解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五、其他补充事宜
湖北省财政厅
202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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