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1月24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银川大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其投标文件提供的电梯管理员证未被认可加分,请求监管部门重新审核。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D640000-20210916161530990
-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1年11月2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银川大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9号世纪小区综合楼
- 被投诉人1: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 被投诉人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 相关供应商:
基本情况
投诉人银川大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投诉称,其投标文件提供的电梯管理员证未被认可加分,请求监管部门重新审核。
处理依据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的认定,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结果,且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本次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1年11月24日
- 处理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 处理结果:本次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在进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时,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并认可加分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建议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管机制,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避免因错误处理或不当操作而引发投诉。此外,被投诉人应注重与投标人的沟通和协商,及时解决问题,避免纠纷升级。保持透明度和公开性,对投标人提出的合理质疑和投诉要积极回应,确保采购过程的公信力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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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1年第71号)
一、项目编号:D640000-20210916161530990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银川大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49号世纪小区综合楼
被投诉人1: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被投诉人2: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其投标文件提供的电梯管理员证未被认可加分,请求监管部门重新审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成立,影响或者可能采购结果,且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
本次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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