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一期项目(2标段)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6月13日,由云南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昆明苏海商贸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一期项目(2标段)。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YNQY-ZB-2023-14
- 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一期项目(2标段)
- 处理日期:2023-06-13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昆明苏海商贸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80号云南海归创业园2幢4楼045
- 被投诉人1: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39号
- 被投诉人2: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17号楼18层1801号
- 供应商:云南焯耀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市辖区昆明市滇中新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云水路1号A1栋616-5号办公室
基本情况
投诉人昆明苏海商贸有限公司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一期项目(2标段)"(项目编号:YNQY-ZB-2023-14)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云南省财政厅提起了投诉。
投诉事项包括:
- 河北莱博瑞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莱博瑞特)不具备全自动固/液体直接测汞仪的生产制造能力。河北莱博瑞特未能提供生产的利曼Hydra型全自动固/液体直接测汞仪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备案记录,未能提供具体的生产工厂地址及联系方式、生产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社保证明等),未能提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章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要求所提及的相关文件和资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河北莱博瑞特没有生产、制造资格。
- 北京利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利曼)不具备委托授权生产资格。北京利曼未能提供全自动固/液体直接测汞仪相关专利权、商标权等相关资料用于说明其具备委托授权生产资格。
- 中标产品利曼Hydra型全自动固/液体直接测汞仪为原装进口产品,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招标要求,应当取消中标资格。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因此,云南省财政厅驳回了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被驳回。
处理日期:2023年6月13日
处理人:云南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意以下建议:
- 提前准备充分的证明材料,包括技术监督部门备案记录、生产工厂地址及联系方式、生产人员名单、相关文件和资质等,以确保投诉事项有事实依据。
- 确保具备委托授权生产资格,提供相关专利权、商标权等资料,明确展示委托授权的合法性。
- 在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招标要求进行投标,确保投标符合规定,避免因不符合要求而被投诉。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注重规避类似投诉案件,提高项目处理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一期项目(2标段)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第11号
一、项目编号:YNQY-ZB-2023-14
二、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一期项目(2标段)
采购日期:2023-03-03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昆明苏海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开区昆明经开区信息产业基地春漫大道80号云南海归创业园2幢4楼045
被投诉人1: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39号
被投诉人2:云南谦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东侧德润春城花园17号楼18层1801号
供应商:云南焯耀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市辖区昆明市滇中新区大板桥街道办事处云水路1号A1栋616-5号办公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就“2023年云南省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提升一期项目(2标段)”(项目编号:YNQY-ZB-2023-14)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为:
河北莱博瑞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莱博瑞特)不具备全自动固/液体直接测汞仪生产制造能力。河北莱博瑞特未能提供生产的利曼Hydra型全自动固/液体直接测汞仪当地技术监督部门的备案记录,未能提供具体的生产工厂地址及联系方式、生产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合同、社保证明等),未能提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章计量器具的制造和修理要求所提及的相关文件和资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河北莱博瑞特没有生产、制造资格。
北京利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利曼)不具备委托授权生产资格。北京利曼未能提供全自动固/液体直接测汞仪相关专利权、商标权等相关资料用于说明其具备委托授权生产资格。
中标产品利曼Hydra型全自动固/液体直接测汞仪为原装进口产品,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招标要求,应当取消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云南省财政厅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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