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1年云南省互联网+云影像平台建设项目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11月18日,由云南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云南有达科技有限公司,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包括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中不合理的准入条件、特定供应商偏向、评分标准不合理等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0848-2141ZC209180
- 项目名称:云南省互联网+云影像平台建设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月11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云南有达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市五华区昆沙路东侧小屯山明日城市花园3幢13号商铺
- 被投诉人1: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
- 被投诉人2: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城市商业广场写字楼A幢第19层1901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云南有达科技有限公司就云南互联网+云影像平台建设项目提出了以下投诉事项:
- 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在答复期内增设不合理的准入条件,排斥了投诉人参与该项目,并未回复投诉人的具体质疑事项,投诉人对答复内容不满意。
- 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偏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限制了公平竞争。
- 招标文件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成交条件,排斥了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 该项目的软件服务类和环保、节能产品类的技术条件不相适应。
- 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部分技术、商务评分未细化、量化。
- 招标文件要求将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但相关法律规定要求按规定退还保证金,不允许转化为质保金。
- 质保金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依据。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处理:
- 投诉事项3、4、5缺乏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 投诉事项1、2、6、7需要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依据,云南省财政厅于2022年1月11日作出以下处理结果:
- 对投诉事项3、4、5的驳回处理。
- 对投诉事项1、2、6、7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进行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注重以下方面的规避措施:
- 准确制定招标文件,避免设置不合理的准入条件,确保公平竞争环境。
- 在招标文件中,不偏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确保公正的评选标准。
- 评分标准应合理设置,明确细化各项技术、商务评分细则,确保评审过程公正透明。
- 在招标文件中,避免以特定地区或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排斥其他供应商的条件,保证公平竞争。
- 技术条件应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相适应,避免设置不合理的技术要求。
- 履约保证金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不得自动转为质保金,确保合法权益的保障。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并确保公平、透明的采购过程。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第3号
一、项目编号:0848-2141ZC209180
二、项目名称:云南省互联网+云影像平台建设项目
采购日期:2021-11-18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云南有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市五华区昆沙路东侧小屯山明日城市花园3幢13号商铺
被投诉人1: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云南省云南省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国贸路309号政通大厦
被投诉人2: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市辖区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城市商业广场写字楼A幢第19层190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1.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在答复期内作出了答复,在招标文件内增设登记条件,以不合理准入条件排斥我司参与此项目,且未对我司递交质疑函的具体质疑事项进行回复,我司对答复内容不满意。2.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3.招标文件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以此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4.本项目为采购主体软件服务类,环保、节能产品为货物,设定的技术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不相适应。5.招标文件评分标准设置不合理。6.招标文件对评分标准里的部分技术、商务评分未做细化、量化。7.招标文件中要求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质保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需按规定退还保证金,不允许将保证金转化为质保金。质保金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中找不到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3、4、5缺乏事实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予以驳回。投诉事项1、2、6、7,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云南省财政厅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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