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视频拍摄录制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四川嘉申影业有限公司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投诉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视频拍摄录制服务采购项目。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成交供应商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虚假承诺。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140
- 项目名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视频拍摄录制服务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0月1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四川嘉申影业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18号2栋1单元17层1709号
- 被投诉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 相关供应商: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2101室
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7月25日,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2年8月9日,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本项目磋商、评审。2022年8月10日,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2年9月18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虚假承诺。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经审查,投诉事项成立,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无效,影响采购结果。根据该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依据,经审查确认投诉事项成立,决定成交结果无效。根据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处理时间:2022年10月18日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加强对供应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监督,确保供应商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的审核,确保供应商的承诺真实可靠。此外,建议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的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类似问题,确保项目的公正、公平和透明性。
注意:以上建议仅针对被投诉人的同行,并非特指被投诉人的同行。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125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1140
二、项目名称: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视频拍摄录制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嘉申影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18号2栋1单元17层1709号
被投诉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20楼
相关供应商: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2101室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7月25日,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2022年8月9日,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本项目磋商、评审。2022年8月10日,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2年9月18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成交供应商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虚假承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事项成立,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无效,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除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外,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还有四家,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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