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北京老年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北京老年医院采购人,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被投诉,投诉人为北京恒鑫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投诉内容涉及对质疑事项的不满意以及相关供应商的资格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2111-HXTC-IS1337
- 项目名称:北京老年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3月2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北京恒鑫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山口路1号院2号楼二层B61室
- 被投诉人: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工业开发区云杉路289号
- 采购人:北京老年医院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路118号
- 相关供应商1:北京亿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金码大厦B座608号
- 相关供应商2:北京城建福安楼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车站西街15号院5号楼2层
- 相关供应商3:北京国基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东楼1208室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包括:
- 对质疑事项3的回复不满意。
- 对质疑事项4的回复不满意。
- 对质疑事项7的回复不满意。
- 对质疑事项8的回复不满意。
投诉请求包括:
- 取消北京亿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中标人资格。
- 将排名第二的列为中标人。
- 对涉及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处理。
- 请求立即叫停中标人与采购人接管工作,因为投诉人与采购人的合同将于2022年1月15日到期。
投诉案件于2022年1月12日由北京恒鑫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交。经审查后,我局向相关单位发出了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等材料。同时,我局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出了协助调查函,并于2022年3月15日收到相关反馈材料。此外,我局还向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了协助调查函,并于2022年3月2日收到相关反馈材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3月15日的时间不计入投诉处理期限。最终,我局于2022年3月28日依法作出了京财采裁字(2022)第1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决定书。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我局作出如下行政裁决:
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经过调查和审查,我局决定驳回投诉,维持原采购结果。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为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建议被投诉人在进行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时,注意以下事项:
- 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和协商,及时回复其质疑事项,确保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 在处理投诉时,要全面了解投诉人的诉求,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尽量避免投诉升级和行政裁决的发生。
- 在招标环节中,确保透明公正,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程序,以确保供应商的资格和采购结果的合法性。
- 对涉及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进行处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对即将到期的合同,要提前与合作方进行协商,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避免纠纷的发生。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改进工作,提升采购项目的管理水平,预防和化解潜在的投诉风险,实现公平、公正、透明的采购过程。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北京市财政局行政裁决结果公告(2022年第11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局对北京老年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111-HXTC-IS1337)投诉案作出的行政裁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北京恒鑫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山口路1号院2号楼二层B61室
被投诉人: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工业开发区云杉路289号
采购人:北京老年医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路118号
相关供应商1:北京亿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38号金码大厦B座608号
相关供应商2:北京城建福安楼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车站西街15号院5号楼2层
相关供应商3:北京国基伟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1号东楼1208室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对质疑事项3的回复不满意。2.对质疑事项4的回复不满意。3.对质疑事项7的回复不满意。4.对质疑事项8的回复不满意。
投诉请求:1.取消北京亿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人资格。2.将排名第二的列为中标人。3.对涉及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处理。4.投诉人与采购人的合同2022年1月15日到期,请求立即叫停中标人与采购人接管工作。
2022年1月12日,我局收到北京恒鑫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关于北京老年医院卫生保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111-HXTC-IS1337)的投诉书。我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审查,向有关单位发出投诉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等材料。2022年2月14日,我局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出《协助调查函》。2022年3月15日,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材料。2022年2月23日,我局向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协助调查函》。2022年3月2日,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材料。2022年3月3日,我局向采购人发出《协助调查函》。2022年3月8日,我局收到相关反馈材料。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3月15日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我局于2022年3月28日依法作出京财采裁字(2022)第1号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决定书。
三、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裁决如下:
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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