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东院办公家具采购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7月23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处理完毕。投诉人为中山市中泰龙办公用品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东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的质疑,要求废标处理。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GXZC2021-G1-001789-CGZX
-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东院办公家具采购
- 处理日期:2021年09月30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中山市中泰龙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 地址:中山市东升镇为民路156号
- 被投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号
- 相关供应商:/
- 地址:/
- 当事人:/
- 地址:/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中山市中泰龙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对2021年7月23日在政采云平台网上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东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南宁市富诚家私有限责任公司)资格表示质疑,认为评审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有失公平公正,要求废标处理。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
-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 投诉事项不成立
经审慎调查和审核,发现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因此,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处理时间:/
处理人:/
处理结果:/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可以采取以下建议以规避类似问题:
- 加强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确保评审具有公平、公正的原则。
- 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采购,避免出现倾向性和偏颇的情况。
- 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减少纠纷的发生。
- 定期进行采购流程的培训和评估,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操作规范性。
以上建议可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未来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参考,以保障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2021年第37号)
一、项目编号:GXZC2021-G1-001789-CGZX
二、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东院办公家具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山市中泰龙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升镇为民路156号
被投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号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我司对2021年7月23日在政采云平台网上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东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南宁市富诚家私有限责任公司)资格表示质疑,认为评审具有严重的倾向性,有失公平公正,要求废标处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决定驳回投诉。
2、处理结果:/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1年09月30日
郑重声明:若非特别声明,本文版权为慧集投标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慧集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