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州市执信中学二沙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9月29日,由广州市财政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福建金辉翔厨具设备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广州市执信中学二沙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0877-22GZTP01H537
- 项目名称:广州市执信中学二沙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0月1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福建金辉翔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善丰路14号3号楼
- 法定代表人:王诗娜
- 委托代理人:王吉艺
- 被投诉人1: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 被投诉人2:广州市执信中学(采购人)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执信南路152号
基本情况
福建金辉翔厨具设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9日对"广州市执信中学二沙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77-22GZTP01H537)"的采购结果、公示等问题向广州市财政局提起投诉。广州市财政局依法受理并展开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期间,投诉人于2022年10月15日递交了撤诉函,要求撤回对该项目的投诉。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广州市财政局决定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处理结果
广州市财政局于2022年10月19日终止了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广州市执信中学及代理机构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加强采购流程管理,确保采购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
-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规定进行采购操作,遵守采购程序并及时公示采购结果。
- 提高对供应商的管理和评估,确保合格的供应商参与采购,减少可能的争议和投诉。
- 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与协商,及时解决问题,避免投诉升级和扩大化。
以上建议旨在提升采购项目的透明度、公正性和合规性,从而预防和减少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维护采购市场的良好秩序和声誉。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福建金辉)
一、项目编号:0877-22GZTP01H537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执信中学二沙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福建金辉翔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善丰路14号3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诗娜
委托代理人:王吉艺
被投诉人1: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2003单元
被投诉人2:广州市执信中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执信南路152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福建金辉翔厨具设备有限公司就“广州市执信中学二沙校区厨房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77-22GZTP01H537)”的采购结果、公示等问题于2022年9月29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并开展调查核实。在调查核实期间,投诉人于2022年10月15日向本机关递交《撤诉函》,要求撤回对该项目的投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本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程序。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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