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叶酸采购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1月3日,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供应商为烟台中洲制药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是烟台中洲制药有限公司在生产环节隐瞒叶酸片抽检不合格记录,并提供虚假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规定,谋求中标。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418
- 项目名称: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叶酸采购项目(三次)
- 处理日期:2022年11月3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
-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 相关供应商:烟台中洲制药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栖霞市经济开发区松山工业园中洲路2号
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于2022年7月19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随后,于2022年8月19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了本项目的开标和评审工作。再后于2022年8月22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的结果公告。然而,截至2022年9月27日,由于部分成立质疑,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的要求,该项目已经重新组织采购。
投诉事项:烟台中洲制药有限公司被指控在生产环节隐瞒叶酸片抽检不合格记录,并以虚假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规定,谋求中标。
处理依据
经核实,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依据,本机关于2022年11月3日决定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查和管理,确保供应商提供真实的产品质量信息,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采购。同时,建议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和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此外,建议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提升采购人员的专业能力和风险意识,以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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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144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418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妇幼保健院叶酸采购项目(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生物健康产业园健康一路9号
被投诉人: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相关供应商:烟台中洲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栖霞市经济开发区松山工业园中洲路2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7月19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8月19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2年8月22日,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2年9月27日,本项目因质疑部分成立,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已重新组织采购。
投诉事项:烟台中洲制药有限公司隐瞒所投产品叶酸片在生产环节抽检不合格记录,不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第三款第四条【(三)技术、服务要求★(4)近五年内,投标人所投药品无国家药品质量公告中生产环节抽检不合格及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中抽检不合格记录(提供承诺函)】的基本资格条件提供虚假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规定,谋求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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