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河南大学基础医学院乘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8月5日,由河南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山东恒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河南大学基础医学院乘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要求重新招标。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QSZB202204032
- 项目名称:河南大学基础医学院乘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8月5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山东恒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高而办事处南高村B-004号
- 被投诉人1:河南大学
- 地址:开封市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曾宪梓一楼
- 被投诉人2: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
- 相关供应商:河南中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开封市周天路星河国际写字楼11层
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河南大学基础医学院乘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提出投诉,投诉事项包括:
- 开标过程未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 成交公告不符合相关规定。
- 招标机构未告知投诉人公司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投诉人要求重新招标。
处理依据
经过调查核实,针对投诉事项的处理依据如下:
- 投诉事项1的证据不足,无法支持投诉人的质疑。
- 投诉事项2成立,但不影响成交结果。
- 投诉事项3被认定为无效投诉事项。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投诉被驳回。
处理结果
投诉处理结果如下:
- 投诉事项1:证据不足,无法支持投诉。
- 投诉事项2:成立,但不影响成交结果。
- 投诉事项3:无效投诉事项。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建议:
- 在招标过程中,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得到严格遵守,避免给投诉人留下质疑的空间。
- 合规发布成交公告,确保符合相关规定,避免给投诉人提供投诉的理由。
- 在评审过程中,与投标人充分沟通,及时告知评审得分与排序,减少投诉的可能性。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公正透明的采购过程。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河南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31号)
一、项目编号:QSZB202204032
二、项目名称:河南大学基础医学院乘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恒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高而办事处南高村B-004号
被投诉人1:河南大学
地址:开封市河南大学金明校区曾宪梓一楼
被投诉人2: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53号中原广告产业园2号楼9层
相关供应商:河南中原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周天路星河国际写字楼11层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处理。投诉事项:1、开标过程未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2、成交公告不符合相关规定;3招标机构未告知我公司的评审得分与排序。投诉请求:重新招标。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投诉事项1证据不足,投诉事项2成立但不影响成交结果,投诉事项3为无效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驳回投诉。
河南省财政厅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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