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学校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学校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存在的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7872
-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学校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3月17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5层1502
- 被投诉人1: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地址:银川市胜利南街450号
- 相关供应商:苏州沈苏自动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苏州高新区竹园路209号3号楼15楼1501-1504、1509-1513
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
- 甲方授权代表可能存在倾向性打分;
- 评标专家及甲方授权代表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演示部分进行客观、公正的打分;
- 评标专家及甲方授权代表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需求理解及核心业务功能设计部分进行客观、公正的打分。
处理依据
经本机关调查核实,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据支持,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处理结果
本机关于2022年03月17日驳回了投诉人的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潜在问题: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分,确保客观、公正的评分结果。
- 提供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据,避免投诉事项缺乏支持。
- 加强沟通和协商,确保需求理解和核心业务功能设计得到充分考虑。
以上是针对本案例的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12号)
一、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7872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宁夏学校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5层1502
被投诉人1:宁夏回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银川市胜利南街450号
相关供应商:苏州沈苏自动化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竹园路209号3号楼15楼1501-1504、1509-1513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1、甲方授权代表可能存在倾向性打分;2、评标专家及甲方授权代表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演示部分进行客观、公正的打分;3、评标专家及甲方授权代表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需求理解及核心业务功能设计部分进行客观、公正的打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必要的证据支持,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0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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