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贵阳投诉处理案例:自治区普通高中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04月12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贵阳禾丛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自治区普通高中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D640000-20230223163719135
- 项目名称:自治区普通高中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04月12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贵阳禾丛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都拉营综保路349号海关大楼8楼801
- 被投诉人1: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 被投诉人2:宁夏钰信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北安巷136号青峰园1号楼702、703、704、706、707室
- 相关供应商:
- 地址:
基本情况
投诉人贵阳禾丛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以下投诉事项:
- 招标文件中在"5.1区域资源评估分析系统"一节中提及了自治区、市、县、校四级,但到了"5.1.1区域资源评估"这个细分需求中只提到了支持省、市、县查看各科目对应的教师资源和教室资源的需求变动,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涉嫌存在项目资源浪费的情况。
- 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和标准第六点评审因素和指标中的"整体方案要求(15分)"设置存在主观评审标准与量化指标不相对应的问题,评分办法不够明确和量化。
- 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安全管理要求中提到了语音转写和敏感词识别技术,但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与合同履行无关。
- 招标文件中的教学评价系统要求提及了与学校已使用的网上阅卷系统数据互联互通,但未明确哪些学校已建设了阅卷系统并需要对接,这样的模糊描述不利于厂家对项目金额进行测算。
- 招标文件中的生涯发展指导系统要求提供多个不同主题的课件、教案、生涯微视频和素材等,但如何评定这些素材的质量并未明确,容易导致评分过程中的不公平待遇。
- 招标文件中的教学评价系统需求中提到了"课堂讲解、学生精准推题、教学质量评价、学籍管理归档",但未明确课堂讲解是通过何种工具进行,如果是通过线下教室里师生面对面进行讲解,不涉及系统软件,不应体现在系统需求中。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部分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部分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必要的证据支持,因此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处理结果
投诉驳回。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在项目招标文件编制和采购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建议:
- 在编写招标文件时,明确项目需求和技术规范,确保需求描述准确无歧义,避免模糊描述导致后续评审不公平。
- 在评标办法和标准设置中,应量化评审因素和指标,确保评分标准明确、公正、可操作。
- 在安全管理要求中,确保提出的技术要求与实际需求相匹配,避免无关要求对厂家造成困扰。
- 在系统对接要求中,明确已建设阅卷系统的学校,并与其对接,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 在素材评定要求中,明确评定标准,确保公正评审,避免评审过程中的不公平待遇。
- 在系统需求描述中,准确明确课堂讲解的工具和方式,避免模糊描述引起误解。
以上建议旨在提升招标文件编制和采购过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以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自治区普通高中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3年第26号)
一、项目编号:D640000-20230223163719135
二、项目名称:自治区普通高中教学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贵阳禾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都拉营综保路349号海关大楼8楼801
被投诉人1: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被投诉人2:宁夏钰信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北安巷136号青峰园1号楼702、703、704、706、707室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投诉称,1、招标文件大标题中提及了自治区、市、县、校四级,“5.1区域资源评估分析系统”中也提及了满足自治区、市、县、校四级,但是到了“5.1.1区域资源评估”这个细分需求中只提到了支持省、市、县查看各科目对应的教师资源和教室资源的需求变动,通过和上一版招标文件的对比,发现原招标文件中“5.1区域资源评估分析系统”没有提到校级,涉嫌存在项目资源浪费的情况;2、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六点评审因素和指标中“整体方案要求(15分)”,该评分办法的设置主观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不相对应,存在主观评审因素不够明确和量化;3、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7.3内容安全管理中提到“须支持语音转写和敏感词识别技术,能够快速对敏感内容进行检测”,与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也与合同履行无关;4、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5.14教学评价系统--包括网上阅卷、数据分析、学生问卷、课时评价、履职评价等模块。……提供功能完备、使用便捷的网上阅卷系统,同步支持与学校已使用的网上阅卷系统数据互联互通,满足学校各类型常规考试阅卷需求”,提及了与学校原有的网上阅卷系统对接,那么哪些学校已经建设了阅卷并且需要对接,已经建设阅卷的学校是否还需重复建设阅卷系统,这里的模糊描述不利于厂家对项目金额进行测算;5、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5.15生涯发展指导系统--5.15.1学校端--(6)支持课程资源管理、校友管理、查看信息反馈、测评模块管理等功能。提供覆盖高中三年生涯规划教育分阶段、分目标、分任务的多个不同主题的课件、教案、生涯微视频和素材等,提供与教材配套的PPT课件、教案、生涯微视频等备课素材,辅助教师、管理员在线备课,指导学校合理规划不同年级、不同学生的生涯规划指导;提供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指导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提供的这些素材如何评定,还是只要提供了这些素材就完全响应招标需求,系统需求不明确容易导致后续评分出现因评委理解偏差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评审过程中不公平待遇;6、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中“5.14教学评价系统--包括网上阅卷、数据分析、学生问卷、课时评价、履职评价等模块,教学评价系统提到“课堂讲解、学生精准推题、教学质量评价、学籍管理归档等需求”作为系统需求,课堂讲解是通过什么工具进行,还是通过线下教室里师生面对面进行讲解,如果是课堂中进行讲解,不涉及系统软件,不应该体现在系统需求中,如果是通过系统进行讲解,需明确讲解需求。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投诉人的部分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部分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及必要的证据支持,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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