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重庆学生用家具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重庆新佰川科技有限公司向阿坝职业学院提起投诉。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学生用家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32112022000178)。本案件由阿坝州财政局于2022年8月25日受理,并于2022年10月9日作出处理决定。本案涉及的相关当事人包括投诉人重庆新佰川科技有限公司、被投诉人1阿坝职业学院、被投诉人2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以及相关供应商四川省普川善科技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32112022000178
- 项目名称:学生用家具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0月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重庆新佰川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东城大道256号附220号
- 被投诉人1:阿坝职业学院
- 地址:阿坝州茂县凤仪镇凤仪大道南段248号
- 被投诉人2: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三段30号
- 相关供应商:四川省普川善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校园路381号
基本情况
重庆新佰川科技有限公司对阿坝职业学院于2022年8月18日发布的学生用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2112022000178)提出质疑。在2022年8月24日,重庆新佰川科技有限公司向阿坝州财政局提起投诉,并于同年8月25日由阿坝州财政局受理。
投诉事项涉及的主要问题是采购文件要求的产品检验标准GB/T11718-2009已被国家明文废止及替代,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该标准的检测报告被认为是不合理的排斥潜在投标人。
处理依据
经调查,本案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阿坝州财政局决定驳回该投诉。
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2年10月9日
- 处理人:阿坝州财政局
-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阿坝职业学院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可以考虑以下建议来规避类似投诉的发生:
- 定期更新采购文件中的产品标准,确保标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 提供明确的产品检验标准并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最新标准的检测报告,避免使用已废止或被替代的标准。
- 加强对投标人的沟通和解释工作,确保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有清晰的理解,减少不必要的质疑和投诉。
以上建议旨在提升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潜在的纠纷和投诉,有助于建立良好的采购环境。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阿州财采〔2022〕35号)
一、项目编号:N5132112022000178
二、项目名称:学生用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新佰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东城大道256号附220号
被投诉人1:阿坝职业学院
地址:阿坝州茂县凤仪镇凤仪大道南段248号
被投诉人2: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二环路西三段30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省普川善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浦校园路381号
四、基本情况
重庆新佰川科技有限公司不服阿坝职业学院于2022年8月18日就学生用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N5132112022000178)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8月24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2年8月25日收到,本机关于2022年8月25日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产品要求的符合GB/T11718-2009的检验标准是国家已明文废止及被替代了的标准,要求投标人产品符合GB/T11718-2009标准的检测报告属于不合理排斥潜在投标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阿坝州财政局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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