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四川教育报刊社报刊印刷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8月27日,由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成都博瑞印务有限公司,涉及的主要当事人包括被投诉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和相关供应商四川华龙印务有限公司。投诉内容主要涉及四川教育报刊社报刊印刷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05360
- 项目名称:四川教育报刊社报刊印刷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1年10月1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博瑞印务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333号
- 被投诉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
- 相关供应商:四川华龙印务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
基本情况
成都博瑞印务有限公司对于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教育报刊社报刊印刷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中作出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并于2021年8月27日向本机关投诉。经本机关依法受理,本案已经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四川华龙印务有限公司在全部24项单价报价中,有12项单价报价远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中第7项相关要求,涉嫌严重低于成本价进行不正当竞争。
投诉事项2: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四川华龙印务有限公司在技术配置评分项中得分满分,但其提供的设备"卷筒纸(八色)全商业轮转印刷机"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技术配置"第1项印刷设备及保障设备需集中安装等相关要求。同时,其提供的服务所配备的场所涉嫌非法经营。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了涉案项目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并于2021年7月22日组织了涉案项目的开标和评审。于2021年7月27日发布了涉案项目的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四川华龙印务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8月31日,涉案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处理依据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2关于四川华龙印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卷筒纸(八色)全商业轮转印刷机"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配置"相关要求的指控,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2关于提供服务所配备的场所涉嫌非法经营的指控,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经过审查后,本机关决定驳回成都博瑞印务有限公司的投诉。
处理时间:2021年10月14日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明确的投标人须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充分体现。
- 在评审过程中,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综合评估,特别是对低于成本价的报价要进行审慎评估,避免低价竞争导致不正当竞争的情况发生。
- 对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服务场所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中的技术配置和要求,避免因设备或场所不符合要求而引发投诉。
- 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管,确保其合法经营,避免非法经营行为的发生。
以上建议旨在提高招标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以避免不必要的投诉和争议,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1〕138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05360
二、项目名称:四川教育报刊社报刊印刷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博瑞印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三色路333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华龙印务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
四、基本情况
成都博瑞印务有限公司不服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就四川教育报刊社报刊印刷服务公开招标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20120210536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1年8月2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已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四川华龙印务有限公司全部24项单价报价中12项单价报价远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中第7项相关要求,严重涉嫌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
投诉事项2: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四川华龙印务有限公司在技术配置评分项得分为满分,但其提供的设备“卷筒纸(八色)全商业轮转印刷机”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的综合评分明细表中“技术配置”第1项印刷设备及保障设备“需集中安装”等相关要求。同时其提供服务所配备的场所严重涉嫌非法经营。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于2021年6月30日发布涉案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21年7月22日组织涉案项目开标、评审,于2021年7月27日发布涉案项目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四川华龙印务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8月31日,涉案项目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2关于四川华龙印务有限公司提供的卷筒纸(八色)全商业轮转印刷机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配置”相关要求,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2关于提供服务所配备的场所严重涉嫌非法经营,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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