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角城保护站公益林管护用房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甘肃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角城保护站公益林管护用房配套附属工程项目存在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谋取成交的情况。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2021zfcg04135
- 项目名称: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角城保护站公益林管护用房配套附属工程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5月5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处理机构:甘肃省财政厅
- 采购人: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相关供应商:民勤县嘉兴工程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甘肃省财政厅对"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角城保护站公益林管护用房配套附属工程项目"进行了监督检查。投诉人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提起监督检查申请,主要反映成交供应商在该项目中提供虚假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以获取成交。
经核查,成交供应商在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时提供了虚假的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中的竞标人资格要求,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而在实际响应文件中,成交供应商提供了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然而,成交供应商在2022年3月14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答复函中承认,其提供的证书是虚假材料。同时,经甘肃省财政厅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站上查询,未找到该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成交供应商的注册信息中。根据核查结果,监督检查事项成立。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甘肃省财政厅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 认定该项目的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 对民勤县嘉兴工程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即5577.5元的罚款,并在一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决定,甘肃省财政厅对该项目的成交结果进行了无效认定,并要求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此外,对民勤县嘉兴工程有限公司处以5577.5元的罚款,并在一年内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建议被投诉人在进行项目采购活动时,注重以下几点以规避类似问题:
- 严格审核供应商的资格和证书:在评审过程中,对供应商提交的相关资格和证书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 加强监督和核查: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定期进行供应商的资格核查和信息查询,确保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和信息真实可靠。
- 强化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对采购人员和供应商的法律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明确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
- 完善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制度,明确投诉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及时处理投诉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加强对供应商资格的审核和监督,提高项目采购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决定书(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角城保护站公益林管护用房配套附属工程项目)甘财采处(2022)19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机关对“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角城保护站公益林管护用房配套附属工程项目”(项目编号:2021zfcg04135)监督检查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角城保护站公益林管护用房配套附属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2021zfcg04135项目预算:111.55万元
采购代理机构(提起监督检查申请人):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986号702室
采购人: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三雷镇苏武路152号
成交供应商:民勤县嘉兴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武威市民勤县苏武乡西茨村
2022年3月14日,收到甘肃衡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起监督检查申请,主要反映,在“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三角城保护站公益林管护用房配套附属工程项目”中,成交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谋取成交的情形。我机关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一、核查情况
经核查,成交供应商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时,存在提供虚假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谋取成交的情形,具体为:成交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竞标人资格要求”中“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规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了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2022年3月14日,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答复函中称,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前述证书系虚假材料。同时,经我机关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站上查询,也未查询到该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成交供应商的注册信息。故监督检查事项成立。
二、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七十七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1、认定该项目的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2、对民勤县嘉兴工程有限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即5577.5元的罚款,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权利告知
如对此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60天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甘肃省财政厅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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