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新媒体内容维护采购项目第一包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上海慧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投诉人为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相关供应商为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招标和评审过程中存在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3592
- 项目名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新媒体内容维护采购项目第一包
- 处理日期:2023年3月2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上海慧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0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C座4227
- 被投诉人: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A座7层701
- 相关供应商: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东东升路1号汇星商业中心5栋2单元1805室
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2日,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的招标公告。随后,于2023年1月12日,该公司组织了本项目的开标和评审工作。在2023年1月13日,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的结果公告。
投诉人提出了两项投诉事项:
-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工信部划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认定的中小企业。
-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报数据存在提供虚假数据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况。
处理依据
在对投诉事项进行综合分析后,发现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均缺乏事实依据,无法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四川省财政厅作出如下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结果
根据上述处理依据,四川省财政厅于2023年3月24日驳回了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以下建议:
-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要求进行招标、评审等环节,确保流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 在供应商资格审核环节,要加强对供应商资质的审查,确保供应商符合相关要求并具备真实的资质证明材料。
- 在中标结果公示前,应仔细核对中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 加强对中标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维护采购活动的合法性和公信力。
以上建议可帮助被投诉人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确保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新媒体内容维护采购项目第一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3〕50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3592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及新媒体内容维护采购项目第一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上海慧洲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00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C座4227
被投诉人: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8号茂业中心A座7层701
相关供应商: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石龙镇中山东东升路1号汇星商业中心5栋2单元1805室
四、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22日,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2023年1月12日,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3年1月13日,四川锦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
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工信部划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认定的中小企业。
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填报数据存在提供虚假数据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况。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综上,投诉事项1-2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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