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宾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3月13日,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宜宾新力拓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宜宾学院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被投诉人为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包括成都柯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等问题。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3226
- 项目名称:宜宾学院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3月13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宜宾新力拓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东街159号5-12号
- 被投诉人: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 相关供应商:成都柯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13层1303号
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12月2日,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宜宾学院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3226)招标公告。2022年12月26日,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2年12月30日,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3年2月17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成都柯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投雷风品牌并不具备终端虚实切换系统产品。
投诉事项2:成都柯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投雷风品牌的云终端产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以虚假响应方式获得了技术指标配置的全部分值。
投诉事项3:成都柯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投飞利浦品牌的显示器产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评审中获得了全部技术指标配置的分值,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4:成都柯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投雷风品牌的教育桌面云软件产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虚假响应手段在评审中获得了全部技术指标配置的分值。
处理依据
投诉事项1、2、4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3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处理结果
根据处理依据,本机关驳回了投诉事项1、2、4,决定投诉事项3成立,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将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处理时间:2023年3月13日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的发生:
- 提供真实可靠的产品信息:在投标过程中,被投诉人应确保所提供的产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提供真实可靠的产品信息,避免使用虚假材料。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被投诉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确保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文件中的技术指标要求,并避免以虚假响应方式获取分值。
- 加强内部审核和监督:被投诉人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审核机制,加强对投标文件的审核和监督,确保所有投标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 加强供应商管理:被投诉人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确保供应商具备必要的资质和能力,并与供应商建立诚信合作关系。
- 提高透明度和公正性:被投诉人应在整个采购过程中保持透明度和公正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程序,确保公平竞争的环境。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性和合规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宜宾学院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3〕42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3226
二、项目名称:宜宾学院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宜宾新力拓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东街159号5-12号
被投诉人: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4楼
相关供应商:成都柯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9栋1单元13层1303号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022年12月2日,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宜宾学院2022年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3226)招标公告。2022年12月26日,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2年12月30日,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至2023年2月17日,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成都柯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投雷风品牌并不具备终端虚实切换系统产品。投诉事项2:成都柯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投雷风品牌的云终端产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成都柯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虚假响应方式获得了技术指标配置的全部分值。投诉事项3:成都柯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投飞利浦品牌的显示器产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评审中获得了全部技术指标配置的分值,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4:成都柯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所投雷风品牌的教育桌面云软件产品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虚假响应手段在评审中获得了全部技术指标配置的分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2、4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3成立,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川省财政厅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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