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数字林草前端监控视频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由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四川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数字林草前端监控视频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3320202100061
- 项目名称: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数字林草前端监控视频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1年12月24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四川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2039号11栋1层104号
- 被投诉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 住所:康定市炉城镇光明路9号
- 被投诉人: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四川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被投诉人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就"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数字林草前端监控视频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332020210006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1年11月15日向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人寄送的投诉材料不符合规定,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于2021年11月17日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并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投诉人补正材料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
- 根据更正文件采购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采购清单与技术参数:双光谱一体机:红外热成像仪:
- 应支持≥2TOPS算力,前端采用AI人工智能算法,前端主控支持2TNPU智能分析算力,支持YOLO3或YOLO5人工智能框架和相关算法,具备智能热点热源探测与无人值守功能,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相关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实质与初次发布标书文件无变化。
- 根据更正文件采购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采购清单与技术参数:双光谱一体机:红外热成像仪:
- 火情智能探测:热源与火情智能探测系统要求嵌入到热成像仪机芯内,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相关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裸数据火源分析:要求热源火情探测过程具有极高的准确性,红外热像仪需支持裸数据火源分析,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相关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实质与初次发布标书文件无变化。
- 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做出的质疑回复书中第一项质疑回复明显为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钻法律空子开脱。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经审查,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3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
处理结果
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人: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处理日期:2021年12月24日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本案例中被投诉的情况,建议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在开展采购活动时,注重以下几点以规避类似投诉案件:
- 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制定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确保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 在更正文件中对采购清单和技术参数进行明确说明,确保与初次发布的标书文件无变化,并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相关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在回复质疑时,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钻法律空子开脱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建议可供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参考,以提高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甘财采〔2021〕34号)
一、项目编号:513320202100061
二、项目名称: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数字林草前端监控视频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天府大道南段2039号11栋1层104号
被投诉人: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住所:康定市炉城镇光明路9号
被投诉人: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N5区2015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四川睿利达科技有限公司不服被投诉人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就“甘孜藏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数字林草前端监控视频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513320202100061)”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1年11月15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1年11月16日收到。经审查,投诉人寄送的投诉材料不符合规定,本机关于2021年11月17日向投诉人发送《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并于2021年11月22日收到投诉人补正材料并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1:根据更正文件采购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二、采购清单与技术参数:双光谱一体机:红外热成像仪:12、应支持≥2TOPS算力,前端采用AI人工智能算法,前端主控支持2TNPU智能分析算力,支持YOLO3或YOLO5人工智能框架和相关算法,具备智能热点热源探测与无人值守功能,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相关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实质与初次发布标书文件无变化。
投诉事项2:根据更正文件采购文件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二、采购清单与技术参数:双光谱一体机:红外热成像仪:▲9、火情智能探测:热源与火情智能探测系统要求嵌入到热成像仪机芯内,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相关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0、裸数据火源分析:要求热源火情探测过程具有极高的准确性,红外热像仪需支持裸数据火源分析,提供国家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和相关技术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实质与初次发布标书文件无变化。
投诉事项3: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做出的质疑回复书中第一项质疑回复明显为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钻法律空子开脱。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1、3不成立,投诉事项2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处理如下: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甘孜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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