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哈尔滨投诉处理案例: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精度全站仪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3年6月8日,由黑龙江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哈尔滨徕瑞思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精度全站仪采购项目。被投诉人为黑龙江建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诉事项涉及的地址分别为投诉人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通大街118号润达国际B栋1单元30层9号,被投诉人地址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6号。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230001〕JP2023〔XJ〕20230002
- 项目名称: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精度全站仪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3年6月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哈尔滨徕瑞思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被投诉人:黑龙江建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人: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 供应商:黑龙江昊宸商贸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投诉人哈尔滨徕瑞思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针对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精度全站仪采购项目提出投诉,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 中标供应商“黑龙江昊宸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中纬ZOOM95全站仪的技术参数不满足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涉及虚假响应询价采购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 中标供应商“黑龙江昊宸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中纬ZOOM95全站仪的技术参数不满足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涉及虚假响应询价采购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 中标供应商“黑龙江昊宸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的中纬ZOOM95全站仪的技术参数不满足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涉及虚假响应询价采购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经过本机关的调查核实,投诉事项(一)(二)(三)成立。经向中纬测量系统(武汉)有限公司函询,确认中纬ZOOM95高精度全站仪不满足询价通知书的技术参数要求。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已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成交结果无效。在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因此,本机关认定本项目的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应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对于黑龙江昊宸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本机关将另行依法依规处理。
处理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 投诉事项成立,认定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精度全站仪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无效。
- 要求采购人根据法定程序,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 针对黑龙江昊宸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将另行依法依规处理。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或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的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
- 严格按照询价通知书的技术标准与要求进行供应商的评审和筛选,确保中标供应商的技术参数满足要求,避免虚假响应询价采购和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发生。
- 在采购过程中,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督和审核,确保其提供的产品符合技术参数要求,避免虚假材料的情况发生。
- 建立健全的采购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采购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提高采购过程的可信度和合规性。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提升采购管理水平,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保障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合法合规。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精度全站仪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黑财采投处【2023】45号
投诉人:哈尔滨徕瑞思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通大街118号润达国际B
栋1单元30层9号
被投诉人:黑龙江建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6号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人关于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精度全站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30001〕JP2023〔XJ〕20230002)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中标(成交)供应商“黑龙江昊宸商贸有限公司”中标(成交)标的中纬ZOOM95的技术参数不满足询价通知书技术标准与要求的“14、ATR模式:圆棱镜不小于1500m,360°棱镜不小于1000m”实质性技术参数,存在虚假响应询价采购的情形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黑龙江昊宸商贸有限公司”中标(成交)标的中纬ZOOM95的技术参数不满足询价通知书技术标准与要求的“15、ATR跟踪模式:圆棱镜不小于1000m,360°棱镜不小于1000m”实质性技术参数,存在虚假响应询价采购的情形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黑龙江昊宸商贸有限公司”中标(成交)标的中纬ZOOM95的技术参数不满足询价通知书技术标准与要求的“22、显示屏:……配备3D浏览器,使所有应用程序中的测量数据(点、线、面),设计数据(线路等)以及当前位置都可以通过2D和3D的方式进行查看"实质性技术参数,存在虚假响应询价采购的情形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
二、投诉事项调查核实情况
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要求被投诉人对投诉事项提供了书面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
关于投诉事项(一)(二)(三)。经查证,成交供应商(黑龙江昊宸商贸有限公司)所投产品为“中纬ZOOM95高精度全站仪”,经向该设备品牌厂家中纬测量系统(武汉)有限公司函询,回复为“我司已对上述参数进行核实,中纬ZOOM95高精度全站仪不满足上述参数要求”。据此,投诉事项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规定,认定本项目成交结果无效,采购人应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对于黑龙江昊宸商贸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行为,本机关将另行依法依规处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或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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