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湖北红安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投诉处理案例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6月,由红安县融媒体中心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南京鑫亚欣电子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湖北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红安县县级平台建设项目的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HAC2022073
- 项目名称:湖北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红安县县级平台建设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06月16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南京鑫亚欣电子有限公司
-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卫岗西12号1幢1503室
- 被投诉人: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 地址:湖北省红安县红金龙大道
- 相关当事人: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黄州区东坡大道58号
基本情况
2022年6月2日,红安县融媒体中心收到南京鑫亚欣电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红安县县级平台建设项目的投诉书(项目编号:HAC2022073)。投诉内容主要指向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红安县融媒体中心依法受理了该投诉。
处理依据
红安县融媒体中心在受理投诉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详细审核。经审核发现,采购文件确实存在部分不合理条款。为此,红安县融媒体中心及时暂停了该项目的采购程序,并要求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调整后重新启动招标。
处理结果
经过处理,红安县融媒体中心决定暂停该项目的采购程序,并要求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调整后重新启动招标流程。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红安县融媒体中心建议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操作,确保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同时,建议加强与投诉人的沟通和协调,及时解决可能引发投诉的问题,以减少纠纷的发生。此外,还应加强对招标文件审核的专业性和严谨性,避免出现不合理条款,确保公平竞争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得到有效落实。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红安县财政局关于对湖北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红安县县级平台建设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湖北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红安县县级平台建设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南京鑫亚欣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卫岗西12号1幢1503室
被投诉人:红安县融媒体中心
地址:湖北省红安县红金龙大道
相关当事人:湖北保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黄州区东坡大道58号
三、基本情况
2022年6月2日,本单位收到南京鑫亚欣电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红安县县级平台建设项目(项目编号:HAC2022073)的投诉书,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本单位依法予以受理。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单位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对招标文件进行了详细审核,发现采购文件存在部分不合理条款,已及时暂停该项目采购程序,并要求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作出修改调整后重新启动招标。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对本次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黄冈市财政局或红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红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红安县财政局
2022年0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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