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广药四川医药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涉及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590
- 项目名称: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0月27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广药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215号3层1号
- 被投诉人1: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 被投诉人2: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八一路81号
- 相关供应商1:蚌埠德康医疗器材设备有限公司
-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光彩大市场第八区25栋0单元3层4号
- 相关供应商2:上药控股渝南(重庆)医药有限公司
- 地址: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玉马路18号A6幢3-2、3-1
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在2022年6月17日,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项目第二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随后于2022年7月11日,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了本项目第二包的开标和评审工作。然而,直至2022年9月22日,本项目第二包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
- 评标委员会(不含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涉嫌违规违纪,违反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 蚌埠德康医疗器材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 上药控股渝南(重庆)医药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处理依据
根据处理机构的调查和分析,得出以下处理依据及结果:
- 对于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 投诉事项2成立,蚌埠德康医疗器材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因此中标无效,影响采购结果。
- 对于投诉事项3,下肢康复机器人的部分技术参数不符合受理条件,其他技术参数缺乏事实依据,因此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鉴于本项目第二包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除蚌埠德康医疗器材设备有限公司外,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还有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因此,处理机构决定中标结果无效,将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处理结果
经过处理机构的调查和处理,针对投诉事项1,由于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对于投诉事项2,蚌埠德康医疗器材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因此中标无效。根据处理机构的决定,将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处理结果如下:
- 处理时间:2022年10月27日
-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在日常工作中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
-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评审过程的公正性。
- 供应商应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避免提供虚假信息。
- 采购人在评审过程中应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格和符合性,确保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以上建议可作为被投诉人在类似情况下加强管理和工作规范的参考,并以确保公正、透明的采购过程,维护公共资源的有效利用。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141号)
一、项目编号:N5100012022000590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医疗设备第二批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药四川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215号3层1号
被投诉人1: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被投诉人2:四川省八一康复中心(四川省康复医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八一路81号
相关供应商1:蚌埠德康医疗器材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光彩大市场第八区25栋0单元3层4号
相关供应商2:上药控股渝南(重庆)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经开区长生桥镇玉马路18号A6幢3-2、3-1
四、基本情况
项目开展情况:22022年6月17日,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第二包公开招标采购公告。2022年7月11日,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第二包开标、评审。2022年8月11日,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第二包结果公告。截至2022年9月22日,本项目第二包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暂停采购活动。
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不含采购人代表)在评审过程中涉嫌违规违纪,违反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投诉事项2:蚌埠德康医疗器材设备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投诉事项3:上药控股渝南(重庆)医药有限公司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1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投诉事项3中下肢康复机器人第▲2项技术参数的部分,不符合受理条件,投诉事项3中下肢康复机器人其他技术参数的部分,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本机关予以驳回。投诉事项2成立,蚌埠德康医疗器材设备有限公司虚假响应,中标无效,影响采购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鉴于本项目第二包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除蚌埠德康医疗器材设备有限公司外,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还有三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本机关决定: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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