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2022年11月21日宁夏教育数据中心机房网络安全防护建设项目案例解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11月21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青海科讯贸易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宁夏教育数据中心机房网络安全防护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D640000-20220915174843806
-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宁夏教育数据中心机房网络安全防护建设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11月21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青海科讯贸易有限公司
-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52号55-28
- 被投诉人1: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 被投诉人2: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富安巷高新区一号写字楼2层215
- 相关供应商:
基本情况
投诉人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称,被投诉人质疑答复事实依据模糊不清,无法直观证明满足参数的厂家是3家或者3家以上。
处理依据
根据查明的客观事实,满足招标文件参数的厂家均在3家或者3家以上。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处理结果
- 处理时间:2022年11月21日
- 处理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提供明确的事实依据,以直观证明满足参数的厂家数量达到要求。在招标文件准备和答复过程中,要确保事实清晰、依据明确,避免给投诉人留下模糊不清的印象。此外,建议被投诉人加强与招标文件参数相关的沟通和解释,以提高投诉的可预见性和处理的准确性。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2年第42号)
一、项目编号:D640000-20220915174843806
二、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宁夏教育数据中心机房网络安全防护建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青海科讯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52号55-28
被投诉人1: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127号
被投诉人2:宁夏乾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富安巷高新区一号写字楼2层215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称:被投诉人质疑答复事实依据模糊不清,无法直观证明满足参数的厂家是3家或者3家以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从查明的客观事实看,满足招标文件参数的厂家均在3家或者3家以上,投诉人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
驳回投诉人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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