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成都医学院实验室建设投诉处理案例分析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1年9月13日,由四川省财政厅处理完毕。投诉人为成都荣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投诉的主要内容为成都医学院实验室建设第一批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2包。被投诉人为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供应商为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06900
- 项目名称:成都医学院实验室建设第一批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2包
- 处理日期:2021年10月29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成都荣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9号上电大厦606室
- 被投诉人: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 相关供应商: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19号综合楼4楼23号
基本情况
成都荣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对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成都医学院实验室建设第一批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2包的质疑答复表示不满,并于2021年9月13日向四川省财政厅提起投诉。经四川省财政厅依法受理,现案件审查已经终结。
投诉事项涉及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标产品的多通道光纤记录系统不满足招标文件第4条、第15条的技术参数要求,涉嫌虚假响应。在2021年7月16日,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涉案项目的采购公告,并在2021年8月17日发布了涉案项目的结果公告,公布了涉案项目第2包的中标供应商为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四川省财政厅决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处理结果
四川省财政厅在2021年10月29日做出处理决定,驳回了投诉。
如何规避类似投诉案件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意以下建议: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确保提供的产品满足技术参数要求,避免虚假响应的情况出现。
- 在采购过程中,加强对供应商的审查和评估,确保其信誉和资质符合要求。
- 加强对招标文件的编制和发布,明确技术参数要求,减少模糊性和歧义性,避免投诉的发生。
- 在公告和结果公示中,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减少投诉的可能性。
- 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审查和处理投诉案件,确保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
以上建议旨在帮助被投诉人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提高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维护良好的供应商关系,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1〕142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06900
二、项目名称:成都医学院实验室建设第一批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2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荣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9号上电大厦606室
被投诉人: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119号综合楼4楼23号
四、基本情况
成都荣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不服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就成都医学院实验室建设第一批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第2包(项目编号:510201202106900)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1年9月13日向本厅提起投诉,本厅已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投标产品多通道光纤记录系统不满足招标文件第4条、第15条的技术参数要求,涉嫌虚假响应。
2021年7月16日,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涉案项目采购公告,2021年8月17日,融汇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涉案项目结果公告,公布涉案项目第2包中标供应商为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1年10月29日
郑重声明:若非特别声明,本文版权为慧集投标所有,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经本网授权使用的,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须注明“来源:慧集网”。凡违反本条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