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四川省人民医院诊区装修改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简介
本投诉处理案例发生于2022年2月16日,由四川谦肃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提起投诉。投诉涉及四川省人民医院诊区装修改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201202112535)。经审查,本案已于2022年3月28日终结处理。投诉人为四川谦肃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510201202112535
- 项目名称:四川省人民医院诊区装修改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项目
- 处理日期:2022年3月28日
相关当事人
- 投诉人:四川谦肃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美兴镇江西路145号
- 被投诉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
- 相关供应商:四川宸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大瑞镇政府路52号
基本情况
四川谦肃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在四川省人民医院诊区装修改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项目中的质疑答复表达不满,并于2022年2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本机关于同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涉及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第5条的规定,评审小组在评审过程中按照采购预算价评审,而不是按照最高限价评审。投诉人认为磋商小组评审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因为按照最高限价评审,成交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的四川宸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
处理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经审查认为投诉事项所涉磋商小组评审行为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
处理结果
经审查,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 处理时间:2022年3月28日
- 处理人:四川省财政厅
如何规避本案例中被投诉的建议
针对类似投诉案件,被投诉人应注重以下方面以规避类似问题:
- 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确保评审行为符合规定要求。
- 在评审过程中,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评审,避免偏离磋商文件的规定。
- 加强对评审小组成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熟悉并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 提高透明度,及时向投诉人解释评审过程和结果,减少投诉的可能性。
以上建议旨在提升投诉案件处理的规范性和公正性,希望被投诉人能够借鉴并采纳适合自身情况的措施,避免类似投诉案件的发生。
投诉处理案例原文如下:
四川省财政厅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川财采〔2022〕47号)
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12535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人民医院诊区装修改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谦肃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美兴镇江西路145号
被投诉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10层
相关供应商:四川宸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大瑞镇政府路52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谦肃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四川省人民医院诊区装修改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510201202112535)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22年2月16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2年2月16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根据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二章第5条的规定,评审小组对本项目评审时,是按照采购预算价评审,而不是按照最高限价评审。按照最高限价评审,成交候选人排序第一名的四川宸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磋商小组评审不符合前述磋商文件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所涉磋商小组评审行为符合磋商文件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四川省财政厅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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